青岛新生儿落户便民新政 平度男婴成"第一人"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12-18 08:22:00
▲ 王宏手里拿着的户口本显示 ,他儿子的户口落在了岳父家 。
“终于把这一天等来了,终于给孩子落上了户口。”32岁的王宏(化名)拿着户口本激动地说。12月15日,岛城警方正式推出10项共计25条便民服务措施,在户籍方面,新生儿落户不再要求提供村委会同意证明。17日天没亮 ,王宏便带着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来到了平度同和派出所,为他八个月大的儿子办理了落户手续,小家伙也成为青岛户籍便民措施实施以来,疑难问题获得解决的第一人。
户口落下心里石头落地
12月17日上午,在同和派出所户籍办公室,王宏将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材料递交到了户籍民警的手里。户籍民警逐一进行核实,“手续都全了,符合落户政策。”户籍民警接着打开电脑,将相关资料录入了电脑,不到五分钟时间,便把打印的资料交给王宏核实。之后户籍民警在王宏儿子的户口单页上盖上派出所的公章,孩子的户口成功落下。
“终于落下了,太好了……”王宏将户口本拿起来仔细地看着。据王宏介绍,他是淄博人,十多年前来到青岛打工,后来跟妻子结婚,妻子是平度人,户口在平度同和街道,而他们的结婚证以及之后孩子的准生证均在平度办理的。“但我们没想到孩子出生后,竟然遇到了难题。”王宏说,孩子出生之后,妻子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不给开证明导致无法落户(本报曾报道),后来他又要把孩子户口落回老家,“不料老家那边也有规定,因为我一直在外打工,如果想要落下的话,必须让我们一家回去住半年。”
“现在总算解决了,我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王宏脸上堆满了笑容。
天不亮赶到派出所等候
“我也是昨天晚上才知道户籍新政策实施的。”采访中,王宏告诉记者,12月16日晚上,他看报纸得知按照公安部“新生婴儿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规定,新生儿落户不再要求提供集体户、村(居)委会、房主、户主同意证明。
“不要村委会证明?那我们的手续就全了,孩子的落户有希望了。”王宏说,当天晚上他兴奋得一个晚上没睡着。
“事不宜迟,必须尽快给孩子办出来,我真等不及了。”17日天还没亮 ,他便开着车来到了同和派出所。“在没办完之前,我心里也打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还是担心办不了,不过当拿到孩子的户口单页之后我真放下心来,我自己做梦也没想到会那么顺利。”王宏说。
小家伙是平度受益第一人
平度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以前的户籍政策规定,需要提供集体户、村(居)委会、房主、户主同意证明,所以导致王宏的儿子户口无法落下,而此次户籍新政策实施之后,也就解决了这一难题,户籍民警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给予了办理,“可以说王宏的儿子是便民措施实施之后平度受益第一人,在疑难问题解决方面 ,他在青岛也应该算是受益第一人。”
此外,他也表示,因为受政策约束,在之前的工作中,他们也发现了一些因集体户单位、房屋产权人因故不同意,致使新生儿无法落户的现象,“但因为政策约束,我们也很着急,这次新政策实施之后确实解决了这一实际问题。”
文/图 本报记者徐新东 刘鑫 实习生 张欣健
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1312/20131218/news_20131218_2330183.shtml?i|232890:1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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