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起正式供热 室温不到18℃可申请退费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3-11-16 08:38:00
大众网青岛11月15日讯(记者 李敏)11月16日零时起,青岛2013年供热季正式开始。根据规定,供热季期间,室温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低于10℃,如果室温不达标,市民可申请退费。
16日零点青岛正式供热
根据气象预报,16日下午一股冷空气影响岛城,将带来明显大风降温,预计11月17日~18日,市区最低气温3℃ ,郊区最低-1℃,北部地区还可能出现雨夹雪。然而11月16日正好是青岛市正式供暖的第一天,恰如“雪中送炭”为岛城市民送来温暖。
15日晚上,记者来到位于同安路的浮山新区热力有限公司时,工作人员正在锅炉房进行安全巡检,该公司有五台29兆瓦的锅炉,目前有三台烧得正旺。“另外两台,在气温骤降时作为备用。”公司相关负责人于泽民介绍,目前该公司储存了1.3万吨煤炭,结合近期的天气走势,这些煤炭能保证所负责的28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3.3万用户取暖无忧。
黄橙红三级预警保障温度达标
据了解,日前,青岛市11家供热企业进入热态运行后便抓紧时间对负责区域内的供热管网进行调试。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16日将开始正式供热,目前青岛市11家供热企业都已做好随时应对突发天气的准备,如遇极端寒冷天气,将启动“黄、橙、红”三色预警方案,保证供热质量。 “黄、橙、红”三色供热低温预警信号指当遇到冷空气侵袭或冰雪等天气影响后,市区最低气温下降至-3℃、-6℃和-9℃以下时,各供热企业会根据气温变化实时调整供水温度,确保居民家室温达标。一般而言,当最低气温下降至-3℃时,供水温度要提高至55℃至60℃左右;下降至-6℃时,供水温度要提高至65℃至70℃;下降至-9℃以下时,供水温度要提高至75℃至80℃,甚至更高。
温度不达标可申请退费
正式供热后,根据相关规定,用户室温应不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低于10℃。若室温达不到18℃的标准,用户可联系供热企业前去测温,测温人员要留下测温记录,作为退费凭证。按照规定,供热温度高于或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全额退还热费。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或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此外,岛城11家供热企业均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如果您家中有供热方面的问题,可及时与所属供热企业或供热站点联系。
市区供热企业24小时维修服务电话
青岛热电集团:86661116
开源集团:96598
泰能集团热电公司:86688555
华电青岛热力公司:96559
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热力厂:85821724
青岛金湖热力公司:85810404
青岛铁路红宇建设集团供热分公司:82979666;
青岛岳海热力有限公司:83623038、83648208(岳海站)
82729392、82712162(三江站)
青岛碱业股份热电分公司:88082457
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
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88903112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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