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黄标车青岛六区明起限行 一次罚200元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作者:郭振亮 2013-10-31 08:09:00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领窗口
10月3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新一轮的高污染黄标车限行政策将在11月1日起正式执行,按照规定,每日7:00至20:00,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包含边界道路,禁止所有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二百元罚款。
黄标车城区上路,明起开罚
据介绍,自2011年9月1日起,前海一线6.48平方公里区域每日早7时至晚8时,禁止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限行,2012年11月1日起,市区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到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部分区域。自2013年11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包含边界道路,禁止所有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二百元罚款。
“由于“黄标车”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差、超载运行严重,污染物排放水平高,冒黑烟现象较为严重。淘汰黄标车改善空气质量已刻不容缓,需要运用行政、经济和舆论等多种手段多种措施推进。据有关资料显示,一辆高污染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绿标车的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Ⅳ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这也意味着淘汰1万辆“黄标车”,相当于减少了28万辆国Ⅳ车的污染排放量。2011年至今城阳区淘汰6615辆,今年已完成淘汰黄标车2484辆,提前超额完成市下达的2231辆的目标任务,实施重点运营单位车辆抽查1510辆,下达限期改正29辆;查处无环保标志车辆、冒黑烟车辆158辆,处罚3.16万元。”青岛市环保局城阳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限行当天,我们计划和相关部门一起上路设卡检查,目前路查方案正在制定中,希望广大车主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六区黄标车淘汰电话公示
据了解,2011年,青岛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青岛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提前淘汰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柴油黄标车的车主给予800至18000元的补助,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更新,广大车主积极响应,已补助提前淘汰黄标车9011辆,发放补助资金7391.18万元;岛城相继又出台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2013年11月1日起对提前淘汰的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给予6000至18000元的补助,符合条件的车主可以到各相关区审批大厅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领窗口申请补助。
岛城还通过实施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和车用燃油质量等举措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通过高污染黄标车补助政策的带动和市区实施高污染黄标车限行管制措施,2011年至今,全市共淘汰黄标车5.2万辆,黄标车淘汰取得初步成果,减缓了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剧的趋势,仅2012年,全市共淘汰各类机动车约19万辆,其中淘汰黄标车约2.4万辆,机动车氮氧化物消减量约8000吨,约占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总量的50% ,机动车总量减排考核结果遥遥领先于省内其他城市。
记者10月30日了解到,市南、市北等六区公布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领受理电话,按照辖区,黄标车车主可以进行淘汰补助的相关咨询。
记者 郭振亮
◎相关新闻11月5日起锅炉冒黑烟将严查
自11月5日至明年4月15日期间,对燃煤单位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完善,燃煤含硫量是否达标,脱硫剂是否配备足量,在线监测设施是否完好。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加强锅炉点火期污染控制,专人负责、现场监督,同时督促企业采用微油点火等技术,防止脱硫设施不正常启运和锅炉冒黑烟现象。
督促燃煤企业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对每一批次煤炭必须及时申报,根据申报情况采样监测。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煤炭,已燃用的立案处罚,未燃用的责令采取配置低硫煤和添加固硫剂等措施后燃用。加大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开征工业企业扬尘排污费,以收促治。
记者 郭振亮 通讯员 孙俊杰 刘丽娟
责任编辑: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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