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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8家医院开药不赚钱 调高4类医疗服务费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02-01 08:09:00
从去年10月份就开始传出的取消药品加成的消息,如今终于成为了现实。1月31日下午,市医改办就“青岛市县级公立医院试点综合改革”的一些问题给予了明确答复,从2月1日起,即墨市人民医院、即墨市中医院、即墨市妇幼保健院、即墨市市南医院、原胶南市人民医院、原胶南市中医院、原胶南市经济开发区医院和原胶南市妇幼保健院8家试点医院,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而医院因此减少的收入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财政补贴的方式来弥补。
八家医院卖药没加成了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6年的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药品加成是各医院收入的“大头”,目前医院的药品加成大多数都达到了规定的“上限”15%,也就是老百姓看病买药比医院进价要多15%,这也是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取消医药加成也是医改的重中之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10月份,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电视会议上就要求,全省30个试点县(市区)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今年青岛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推进8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何时试点取消药品加成一直是大众竞相猜测的东西,1月31日市医改办终于给予了明确答复:2月1日起,8家试点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这8家医院分别为即墨市人民医院、即墨市中医院、即墨市市南医院、即墨市妇幼保健院和原胶南市人民医院、原胶南市中医院、原胶南市开发区医院、原胶南市妇幼保健院。
试点医院加班调整药价
1月31日晚上,记者从8家试点的公立医院了解到,各医院的调整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我们医院的工作人员正在加班调整药物的价钱。”原胶南市人民医院丁院长称,他们要把医院销售的所有药物的加价都调下来,保证在2月1日进行零差率销售,根据2011年药品销售情况来看,药品零差率销售以后,患者买药一年能省下2000多万元。
本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按照调降总量基本平衡,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医务人员积极性,力争92%以上的患者在本县(市)域内得到有效诊治,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本市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提出了六项工作任务:合理配置县(市)域内的医疗资源;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监管机制。
药便宜了服务费却提高
根据测算,药品加成没了,8家试点医院药品收入将减少7000万元,这7000万元“损失”将怎样得到弥补呢?对此,市医改办负责人表示,将试点县级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也就是说,医院因为医药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给予补偿。首先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住院诊察、护理、床位、手术等项目价格。
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计划,7月底以前,市卫生局、市医改办等部门将组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期评估,重点对老百姓就医感受 、试点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医务人员积极性、财政投入机制等进行督导。
此外,今年岛城将采取暗访抽查、座谈,以及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和领导督办等多种方式,开展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自查。加强对卫生室的管理,实行统一标识,对销售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未实行零差率、套取新农合资金等违规行为,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增加的服务费也可报销
为了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看病贵问题。按照规定,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支付范围。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解释说,“增加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将按原来的报销比例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经过报销后增加的费用就会又少了,这样总体看病的花费又会有所降低。”
据介绍,针对这一政策,市人社局下发了两个配套文件,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明确试点医院采用以“总量控制、年度决算”为主,以单病种住院费结算办法,危重病大额医疗费用补贴办法等为补充的复合式结算办法。
市卫生局文件要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按照“坚持统筹区域内机构、病种全覆盖;坚持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支付标准;坚持以收定支、兼顾多方利益;坚持强化质量监管、保证服务水平”等基本原则,全面开展按病种付费、住院总额预付、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形式支付方式改革。
八家医院卖药没加成了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6年的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药品加成是各医院收入的“大头”,目前医院的药品加成大多数都达到了规定的“上限”15%,也就是老百姓看病买药比医院进价要多15%,这也是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取消医药加成也是医改的重中之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10月份,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电视会议上就要求,全省30个试点县(市区)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今年青岛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推进8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何时试点取消药品加成一直是大众竞相猜测的东西,1月31日市医改办终于给予了明确答复:2月1日起,8家试点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这8家医院分别为即墨市人民医院、即墨市中医院、即墨市市南医院、即墨市妇幼保健院和原胶南市人民医院、原胶南市中医院、原胶南市开发区医院、原胶南市妇幼保健院。
试点医院加班调整药价
1月31日晚上,记者从8家试点的公立医院了解到,各医院的调整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我们医院的工作人员正在加班调整药物的价钱。”原胶南市人民医院丁院长称,他们要把医院销售的所有药物的加价都调下来,保证在2月1日进行零差率销售,根据2011年药品销售情况来看,药品零差率销售以后,患者买药一年能省下2000多万元。
本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按照调降总量基本平衡,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医务人员积极性,力争92%以上的患者在本县(市)域内得到有效诊治,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本市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提出了六项工作任务:合理配置县(市)域内的医疗资源;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监管机制。
药便宜了服务费却提高
根据测算,药品加成没了,8家试点医院药品收入将减少7000万元,这7000万元“损失”将怎样得到弥补呢?对此,市医改办负责人表示,将试点县级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也就是说,医院因为医药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给予补偿。首先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住院诊察、护理、床位、手术等项目价格。
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计划,7月底以前,市卫生局、市医改办等部门将组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期评估,重点对老百姓就医感受 、试点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医务人员积极性、财政投入机制等进行督导。
此外,今年岛城将采取暗访抽查、座谈,以及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和领导督办等多种方式,开展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自查。加强对卫生室的管理,实行统一标识,对销售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未实行零差率、套取新农合资金等违规行为,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为了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看病贵问题。按照规定,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支付范围。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解释说,“增加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将按原来的报销比例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经过报销后增加的费用就会又少了,这样总体看病的花费又会有所降低。”
据介绍,针对这一政策,市人社局下发了两个配套文件,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明确试点医院采用以“总量控制、年度决算”为主,以单病种住院费结算办法,危重病大额医疗费用补贴办法等为补充的复合式结算办法。
市卫生局文件要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按照“坚持统筹区域内机构、病种全覆盖;坚持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支付标准;坚持以收定支、兼顾多方利益;坚持强化质量监管、保证服务水平”等基本原则,全面开展按病种付费、住院总额预付、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形式支付方式改革。
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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