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四方合并户外广告 四方相关部门审批
来源:大众网 作者:熊戈措 2012-12-07 16:50:00
费三元
大众网青岛12月7日讯(见习记者 熊戈措)市北区、四方区合成了一个区,在四方区设置户外广告现在应该到哪里进行审批?我打算在小区内自己经营的门头房设置LED招牌,可以吗......今天下午两点,青岛市户外广告与亮化管理办公室郭晓峰副主任,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相关工作”与广大市民和网民在线交流,回答网友的疑问。
市北、四方合并任到四方相关部门审批
网友560546:
今日报纸上刊登了市北区、四方区合成了一个区,在四方区设置户外广告现在应该到哪里进行审批?
郭晓峰:
按照现审批情况,还请到原四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部门审批,联系电话:83775189。如还有不明之处请拨打市户外广告与亮化管理办公室电话:85762310。
网友560996:
以前很多行政规定是针对市内四区的,现在是不是随着区市合并,该改为市内三区了呢?谢谢
郭晓峰:
网友您好,青岛市第十一届党代会提出,继续拓展、深化和提升“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拉开城市空间发展大框架,加快建设组团式、生态化的海湾型大都市,让青岛真正具有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大城市品质。全域统筹,首先是实现七区统筹,目前,2011年8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就是适用于7区行政区域的,随着区市合并,《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为新的六区范围。
网友560957:
我们是一个事业单位,想通过招标方式在办公楼上设置商业广告,怎样缴纳费用?
郭晓峰:
按照《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权招标拍卖办法》的有关规定,利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所有的建(构)筑物设置商业广告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进行。其设置权招标、拍卖收入的50%返还所有人。
小区自己经营门头房不得设置LED招牌
网友561128:
我打算在小区内自己经营的门头房设置LED招牌,可以吗?
郭晓峰: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居住小区内或居住建筑(包括商住建筑和住办建筑的住宅层面)的外墙面上设置的招牌,不得采用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动态光源的照明方式。
网友561110:
郭主任你好,我们单位在四方区,有自己的办公楼和院子,我可以在自有的院子内设立大立柱式广告牌吗?
郭晓峰: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应严格控制设置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中心区严禁设置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
网友560979:
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到哪里审批?
郭晓峰:
这位网友您好,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到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各区的受理电话为:市南区88729085、市北82802809、四方83775189、李沧84633777、崂山88998206、黄岛86971669、城阳8796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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