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千里迢迢倒卖巨龟 坚称自家养殖宠物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2-11-12 11:25:00
费三元
男子千里迢迢倒卖巨龟 坚称自家养殖宠物
中年男子用尼龙绳捆着一只脸盆大小的乌龟在路边叫卖,憨态可掬的乌龟立即引起了市民的围观。“这只乌龟会不会是国家保护动物啊?”心存疑问的市民拨打了110报警。前天上午10时30分左右,正在巡逻的洛阳路派出所56号110警车赶到胜利桥附近,将贩卖乌龟的男子控制住,并联系市林业局和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专家赶来,认定这只乌龟是生长在东南亚地区的亚洲巨龟。
自称“龟从广州买的”
“个头这么大的乌龟肯定不会是养殖的,不知道是不是他偷捕的。”前天上午10时左右,王先生到胜利桥附近的公交车站看到,一名中年男子用尼龙绳捆了一只脸盆大的乌龟在路边叫卖,周围围了很多看热闹的市民,其中几个小孩子不断地逗弄乌龟。这只乌龟有十三四斤重,样子跟本地乌龟有很大差别。王先生随后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卖龟男子带回派出所询问。
随后记者了解到,卖龟的男子自称姓陈,今年46岁,是江西人,今年从广州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只乌龟,又花200元钱托运到山东,准备以1000元的价格出售。他先带着乌龟去了济南,虽然看得人多,但就是没有人买。几天前他把乌龟带到青岛,准备碰碰运气。陈某坚称这是一只养殖的宠物乌龟。
民警随后联系到了市林业局和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专家赶来鉴定。
将被送往动物馆
专家鉴定后表示,这只乌龟是亚洲巨龟,主要生长在东南亚周边热带、亚热带地区,不是我国原产,而且应该是野生的,初步估计该龟已有十五六“岁”。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饲养、运输、经营龟类均需要持有相关的营业许可执照,陈某系无证经营,依法收缴此龟,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民警随后将乌龟交由市林业局暂时保管,后期将转到石老人观光园两栖类爬行动物馆。
民警提醒说,现在有不少人用野生龟冒充家养龟贩卖,遇此情况市民应及时报警。另外,乌龟为杂食动物,在被激怒的情况下有可能攻击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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