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修订科学技术奖 个人最高可获奖金20万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 2011-05-18 18:42:00
费三元
大众网青岛5月18日讯 日前,记者从开发区相关部门获悉,为充分调动全区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发区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今后,开发区科学技术奖设“科学技术金星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四大类,每两年评审奖励一次。
新修订的奖励办法提高了奖励额度,将科学技术金星奖设为开发区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金星奖不分等级,每次不超过2人,奖金额度提高到每人20万元,较以前每人奖励10万元有了很大提高。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分设三个等级,一等奖一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分别奖励4万、3万和2万元。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名奖励名额一等奖不超过5个、二等奖不超过10个、三等奖不超过15个,每项奖金依次为5万、4万、3万元。开发区将专门成立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工作。
据悉,2005年,开发区出台了《青岛开发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从2005年开始区财政连续五年每年拨付1000万元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区科学技术奖、新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孵化器、风险投资机构、创新发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及重点新产品、软件企业进行奖励。该政策实施五年来,区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共组织下达项目奖励资金三批,共下拨资金894.13万元,对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营造浓厚的科技氛围,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臧富贵 薛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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