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餐具费不公示可拒付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1-03-10 11:26:00
费三元
吃饭前没有任何提醒,结账时账单上却赫然标注着餐具费、桌布费、开瓶费、包间服务费等各种名目的收费项目…3·15期间,很多市民投诉称有过这种“被埋单”的经历。3月9日,李沧工商分局明确认定,餐饮行业的“隐性收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首次开出治理处方,建立餐具使用、额外服务等收费公示制度。
账单上凭啥多出10余元
王先生在一家酒店用餐后,结账时发现账单后面有餐巾费、桌布费、服务费等项目费用,合计10多元,“在用餐之前,没有人告诉我餐巾、桌布还要收费,要是早知道收费,餐巾完全可以不用的。”遭遇“被埋单”,王先生感到十分气愤,认为这是酒店强加消费。
据李沧工商分局消保委张科长介绍,对于类似问题,工商部门采取的方法是,证实餐饮商家确实没有提前告知的,责令商家将未告知收费项目退款,商家自称履行告知义务的,要证明自己确实提前告知,否则仍要退还钱款。
工商认定“隐性收费”侵权
李沧工商分局称,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 、鉴别和挑选”,同时,“餐饮、娱乐的收费项目和价格,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向其明示;未明示的消费者有权拒付。”
据此,李沧工商认定餐饮行业的“隐性收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就此制定了《关于规范餐饮服务行业隐性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命令禁止商家继续“隐性收费”行为,提出收费公示制度。
没有公示牌市民可投诉
方案规定,餐饮企业应在其吧台周围设立服务承诺牌,内容包括:收费餐具、桌布、外带酒水服务费的价格,包间服务费,店堂经理的投诉电话及辖区工商所消费维权电话 ,本店的相关消费承诺等。
方案还提出了“当面提醒签字确认”制,即消费者进入餐厅就餐时,由为其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当面提醒消费者,可选择使用的餐具、桌布、外带酒水服务费、包间服务费的价格,并制作一式两联的收费明细单,由消费者签字认可收费内容,避免结账时产生争执。
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餐饮企业没有在店堂内明示餐具、桌布、外带酒水服务费、包间服务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也没有进行提前告知和提醒,那么消费者有权拒付,并可拨打服务监督电话87698274进行举报。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及时拨打12315或10109315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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