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社会

养父母去世才知被领养 女子想找亲生母亲(图)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韩小伟   2015-06-09 09:58:00

关键词: 母亲;养父;韩女士;女子

  韩女士手持儿时照片希望找到亲生母亲。

  “我很爱我的养父母,只是想知道亲生母亲过得怎么样,也想告诉她女儿长大了,过得很好。”出生于1976年的韩女士,直到2012年养父母均已离世,才知道自己是被领养的。近日,她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决定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她说,目前知道她可能是当年4月7日出生于江苏路青大附院,“母亲是未婚生育,没办法抚养,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觉得她狠心,现在又很心疼她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孩子。”

  养父母去世才知真相

  近日网络上一则寻人启事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发布者韩女士表示,自己大约是1976年4月7日在山大医院(江苏路青大附院)或者老人民医院(现在的安徽路口腔医院)出生,两天后被居住在江苏路21号的夫妻领养,养父是青岛机关单位职工,姓韩,养母是原泰安路糖果厂职工,姓杨。现在养父母都已去世多年,想寻找亲生母亲。只是想知道母亲过得好不好,也想让母亲放心,知道女儿很好。

  据了解,韩女士家住浮山后,是一名自由职业者,还是一名10岁男孩的母亲。说起事情的缘由,8日她告诉记者,从小在江苏路21号长大,作为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非常疼爱她。2004年,父亲去世,2012年母亲也去世了,“这之后,舅舅告诉我,我不是爸妈亲生的,是领养的。”在此之前,韩女士丝毫不知道这方面的信息,听到这番话犹如晴天霹雳,她一时很难接受。

  线索太少找不到母亲

  “但是因为时间很久了,具体情况舅舅也记不清了。”韩女士说,她只了解到母亲是未婚生育,年纪很小,因无力抚养,就将她留在了医院。后来,一直没有孩子的养父母将她领养了。

  韩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知道这个真相后,就产生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想法,“当时就去找了,很执着,很想找到他们,但是线索不多。”她说,查询了当时落户的派出所,得知当年是按照正常的落户手续办理的,没有其他信息;到医院里咨询,被告知时间已太久远,没有相关的材料。就这样,线索断开了,韩女士当时的想法是,找不到也无所谓,就放弃了。

  同为母亲已理解妈妈

  “转眼又过去几年了,最近我又有了不同的理解,觉得这是一生中很重要的、需要面对的事情。”于是,韩女士开始了第二次找人。这次,她的心情也不一样了。对于养育自己的养父母,韩女士说他们和亲生父母没有区别,“我很爱我的养父母,我永远是他们的孩子。他们的恩情我永远无法报答。他们是我最好最伟大的爸爸妈妈。”她坦言,能“碰上”养父母也是很幸运的一件事,家庭条件不错,将她视如己出;而对于亲生母亲,“我想说,我有自己的孩子,我了解一个妈妈被迫离开孩子的痛苦,我很心疼妈妈,感谢妈妈给了我生命,希望妈妈看到我的信息,知道我长大了,生活得很好,她能够欣慰,放心,开心。”

  盼热心市民提供线索

  韩女士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也找出来一些自己小时候的照片,希望能为她寻人起到作用,“有百岁照,有六个月时候拍的,也有一岁的时候拍的。”记者看到,这些黑白照片中,一名小女孩面带微笑。照片被发布到网络后,不止她的朋友帮着转发、寻找,不少网友关注此事,帮着转发寻人。

  考虑到自己成年后的长相可能和母亲相像,韩女士还拿着自己小时候的照片拍下来,希望知情人士看到后帮着找到自己的母亲。如果市民对于韩女士的身世有所了解,可以通过本报热线96663或新闻帮微信公众号bdxwb96663联系我们。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