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男子讨债抓错人将错就错 抢完钱后又逼人吸毒
来源:青岛早报 2014-08-19 11:09:00
王某怀疑陈某跟别人合伙骗其钱财,为了要回自己借出去的钱,王某便让一女性朋友加"陈某"微信并将其约了出来,谁知加的人并不是"陈某"而是一名姓邢的男子,王某在明知抓错人的情况下并没有放人,反而抢走了邢先生身上的财物,还拿刀威胁要出银行卡密码提走了卡里的钱,并强行让邢先生吸食冰毒。近日,市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王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为讨债使出"美人计"
王某和朋友合伙做贷款生意,陈某以一辆别克车作抵押,从王某那里借来了11万块钱,但后来别克车被人开走了,王某怀疑是陈某伙同他人骗其钱财。于是在2月底的一天,王阳找来女性朋友姜某帮忙,他告诉姜某说有人借了不少钱一直没还,让其用微信加陈某为好友。3月3日,姜某通过微信约陈某在丰盛路的一家饭店吃饭,其与"陈某"见面后发现这个人不是王某要找的人,其发信息告诉王某找错人了。但王某并不信,在大约下午4时30分许,姜某和"陈某"到一家超市买东西,王某和同伙跟着进入超市,强行将"陈某"塞进一辆轿车后开走了。
据邢先生介绍,当时他跟微信好友姜某到超市买饮料,两名男青年问他是不是陈某,其回答不是,但两名男青年将其带到超市门外一辆轿车的后排座上,穿深色外套的男青年从腰间拿出一把枪状物对他说:"别动,咱找地方说。"
抓错人后变抢劫
王某在得知抓错人后并没有放人。在车内,用随身携带的仿真手枪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将IPHONE5手机抢走,随后又开车将被害人带至市北区延安三路金环大厦附近,将其手腕上的手链和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抢走,又强行将邢先生带至金环大厦一房间内,从钱包里搜出现金2000元及一张银行卡,为让邢先生说出密码,王某和同伙拿出冰毒,持刀威胁,让邢先生与他们一起吸食了冰毒。在得知密码后,王某通过ATM机从银行内取走人民币2000元。在分赃过程中,王某将10克左右冰毒折价给了同伙刘某,用于折抵刘某应分得的赃物。
数罪并罚被判刑9年
市北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刘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在被告人共同实施的抢劫犯罪中,被告人王某、刘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照刑法,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最后,决定王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不得假释。(记者 徐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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