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站老板诈骗40多万元买彩 一审获刑8年半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4-07-13 10:05:00
见别人买彩票中大奖,黄岛一彩票站老板闫某心里痒痒。编造谎言借款40余万元,连本带利为债主梁某打了1433.8万元的欠条。为了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闫某还制作了假的青岛市福彩中心电子版章和相关证明材料。日前,经黄岛法院一审,闫某犯诈骗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黄岛的闫某2009年底承租了市民刘先生的一个彩票站。在经营过程中,亲眼看到很多人通过购买彩票中了大奖,闫某开始心痒。因为没有钱,闫某便向一年前认识的梁某借钱。为了说服对方,闫某对其谎称,彩票站需要向福彩中心存入一定保证金后方可销售等额彩票,而其彩票站一天就能卖二三百万元的彩票。闫某希望对方能借点钱给他,来提高彩票销售额,并承诺有高额回报。
随后,梁某陆续借给闫某38万余元,而这些钱均被闫某用于购买彩票。闫某供述,每次借钱时,他都会连本带利给对方打一个累计数额的总欠条,而之前的欠条作废。2012年1月左右,因为付不起租金,刘先生解除了租赁合同。这时,闫某已经打了1000多万元的欠条。
为了拖延还款时间,闫某编造各种谎言。一开始说资金都在银行,暂时提不出来,后来又先后以父亲住院、女儿生病、偿还高利贷等理由,再次向梁某借款5万元。2013年4月,梁某再次催促其还款。闫某供述,为了让对方相信其卖彩票赚了2000万元,有能力偿还借款,就当着梁某的面假装给青岛市福彩中心的一位丁姓主任打电话,“但实际上,我拨打的是10086”。
后来,梁某认为空口无凭,便让闫某拿出证明材料。无奈之下,闫某找人制作了一个假的“青岛市福彩中心”电子版章和福彩中心负责人丁某某的个人印章。此外,还制作了两张假的“青岛市福彩中心证明”。2013年8月13日,闫某给梁某写了一张连本带息金额累计达1433.8万元的欠条。
法院审理查明,闫某前后共借梁某本金43万余元,后来陆续还了约1.1万元。此外,闫某还谎称自己是某银行员工,先后3次以购买银行内部股份,向一理发店老板王某借款 ,并承诺给对方高额回报。前后共骗取王某1.8万余元,而这些钱也都被其用于购买彩票、消费。
见对方迟迟不能还款,梁某便拿着闫某的“青岛市福彩中心证明”来青岛市福彩中心核实,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便于2013年8月26日报案 。同年9月14日,闫某被抓获归案。
经黄岛法院审理认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此外,闫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日前 ,黄岛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闫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责任编辑:刘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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