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17家企业要自亮"污点" 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4-06-12 08:47:00
半岛都市报6月11日讯(记者 王媛) 11日,青岛市环保局下发通知,要求117家企业执行2014年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的命令。如果企业抗拒自行监测或发布虚假信息,将会受到停发排污许可证等多种惩罚。
11日,青岛市环保局在《2014年全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通知》中公布了2014年青岛市自行监测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计117家企业,包括 95家国控 、省控重点企业和 22家国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环保局要求,企业应先制定出自行监测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示意图等内容。
117家企业不光要自行监测,其监测工作的情况还要全面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和年度报告。环保局在《通知》中要求于2014年6月30日前向环保部门报送自行监测方案;7月30日前全面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和重点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
据记者了解,企业“不听话”违规成本还是比较高的 ,环保部门的管理措施将有公开曝光、不予环保上市核查、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建议金融、保险不予信贷支持或者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建议取消其政府采购资格,暂停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等。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