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老板经营不善欠上千万 骗亲友124万还债
来源:青岛晚报 2014-06-04 09:08:00
原本找朋友买车想省点钱,可如果碰到了“损友”,那只有被坑的份了。 2012年2月份,魏先生找开车行的石某想买一辆进口雪铁龙汽车,石某一下子给魏先生报了个最低价。魏先生交了12万元车款,满心欢喜等着开新车,不过他不知道,石某已经拿着他的钱去偿还了自己欠的债务。除了魏先生之外,石某共从11人手中骗取了124万余元的购车款,全部用于还债。日前,石某因合同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获刑18年。
经营不善欠上千万
2010年1月份,朋友将一家雪铁龙汽车销售公司转让给石某,当时石某支付了部分转让费,还有347万余元没有给。为了经营好车行,石某四处举债,有的向朋友借,有的向亲戚借,还有的钱是来自高利贷。起初车行的经营还算正常,石某对外宣称自己是二级代理,直到2011年年初,石某与上一级代理合同到期,如果想购买新车,石某就要自己贴钱,或者用客户先行支付的车款购车。当时车行资金链出了问题,为了维持车行继续经营,石某只能继续举债。据石某自己称,到2011年时自己拖欠的债务已经达到了1300多万元。
11人被骗走124万
由于拖欠债务较多,几乎每天都有债主找石某催款。 “我实在是被逼得没有办法了,只能以帮助买车的名义先筹点钱了。 ”石某称,从2012年4月份开始,他开始四处找客源,为了吸引客户,石某给出的价格都比其他车行低很多。 “但其实,我给的价格根本不可能买到车”。石某坦言,找他买车的人中,有朋友、有亲戚,还有大家四处帮他介绍的客户。丁先生通过邻居介绍到石某处买车,石某安排销售人员带着丁先生看车、试车,丁先生对车辆比较满意,便直接交给石某7万元现金,并与石某签订了购车合同。不过丁先生一直没有拿到车,两个月后,丁先生找石某,石某说暂时没车,并退给他3万元,声称剩下的钱将尽快给他。据法院查实,包括丁先生在内,共有11人找石某买车,他们总共向石某支付了124万多元的购车款。不过石某拿着这些钱没有到上一级代理处买车,也没有联系其他货源,而是全部用于偿还拖欠的债务。
还有卡债20万元
除了骗取客户的购车款之外,石某从2007年至2011年间办理了三张信用卡,总共拖欠了19.8万余元,银行多次催缴,但石某拒不归还。据石某称,信用卡的部分钱也用来经营车行,没钱偿还也是因为车行资金链的问题。
城阳法院一审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另外石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也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但是石某能主动投案,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石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一审判决后,石某不服,认为量刑过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认为一审中已经将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在内,石某上诉理由法院不予采纳。经二审,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王婷)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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