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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展最严海上执法 刺网休渔期延长一个月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林伟萍   2014-05-30 09:12:00

关键词: 休渔期;海上执法;鳀鱼;执法船

  半岛都市报5月29日讯(记者 林伟萍 ) 6月1日,青岛市将进入伏季休渔期。5月29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农业部对伏休政策进行了调整,黄渤海区刺网渔船休渔时间由原来的6月1日12时到8月1日12时,调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延长为3个月,其他网目休渔期时间不变。

  据介绍,休渔期休渔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为期3个月。今年最大的变化是刺网休渔期从原来的2个月延长为3个月的时间。

  对于延长刺网休渔期的原因,青岛市海洋与渔政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大河解释说:“刺网由若干网具单元串联而成,作业时,将渔具两端用锚、桩等固定于海底敷设在鱼类的洄游通道上,借助潮流或者鱼类自身游速,使捕捞对象刺挂于网目或者缠绕于网衣上,主要用于捕捞螃蟹 、鲳鱼和鲅鱼。刺网休渔时间由原来的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调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能给螃蟹等赢得更长的生长周期,同时对维护伏休秩序都有极大好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开捕期为8月20日12时。刺网进行增殖对虾捕捞,需要提前进行专项审批,渔民不可私自携网具出海。

  此外,市海洋与渔业局规定,渤海毛虾开捕期为8月16日12时,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山东省禁渔区线内海蜇的开捕期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度的资源状况另行制定。休渔渔船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

  今年的休渔期政策中,还有两项新变化。在往年的政策中“捕捞底层鱼虾类的“地笼”属取缔渔具,严禁销售和使用。今年的伏休规定中,已删除该条,“地笼”被列入禁用渔具清理整治范围,属重点查处的渔具。今后查获使用禁用渔具的船将根据作业渔船的马力大小进行处罚,罚款最高金额为5万元。

  此外,今年休渔政策中新增“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内采捕自繁自养贝类的渔船,由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市、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

  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今年休渔期间的执法称为“史上最严执法”。据了解,目前青岛将有12条公务执法船投入今年的伏季休渔管理,此外还将新添加6艘海监执法快艇协助,是休渔期间执法渔船最多的一年,力争构筑“海上110”。目前在册的渔船共有9616条,市民如果发现违法渔船,可拨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号码:85885872(工作日),85886981(非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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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偷倒垃圾面临10万元罚款

  半岛都市报5月29日讯(记者 林伟萍通讯员 周健伟 ) 5月29日3时30分,正在海上执法的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发现,鲁黄登01611号船在海上航行时,形迹非常可疑,执法人员悄悄在其船后跟踪,发现该船边行驶边向胶州湾海域倾倒垃圾。据了解,这艘长47米的船只向海里倾倒建筑垃圾100多吨,根据相关规定,该船将面临10万元的罚款。

  29日,在鲁海丰码头,记者见到了这艘黄岛籍的船舶,据了解该船总载重300多吨,该船向胶州湾海域边行驶边倾倒垃圾,总计倾倒垃圾100多吨。市海监大队队长崔永林介绍说,经查该船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建议予以立案调查,并将船扣押至码头。照目前情形来看,该船可能面临10万元的现金罚款。

  另外,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5月18日晚,海监执法人员在前海海域依法查获了一艘非法采砂船只,船上有新采挖的海砂800立方米,船长未能提供采挖海砂的相关手续和证件,该船无证采砂将面临最高20万元的罚款。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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