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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灰狼专骗大龄女 刑释人员自称是“警察”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戴 谦   2014-04-18 08:38:00

关键词: 警察 方某 被告人 杨某 刑释人员

  最近,我市有关检察院、法院相继办理了多起网恋诈骗案,这些案件的受害人以女性为主。案件表明,网恋中的女受害人有三个共同特点:年龄从29岁到32岁之间,恨嫁心切;遇到“条件较好”的就急于交往;如果对方声称想与其结婚,并在很短时间内与其发生关系,并在钱财上满足对方要求。

  ●本是刑释人员自称是“警察”

  近日,李沧区检察院对一冒充派出所民警骗取他人钱财和感情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曹某44岁,多次因盗窃、招摇撞骗、抢劫入狱服刑。去年出狱后,通过微信结识被害人王某,称自己是李沧区某派出所民警,而且自身家庭条件很好。双方迅速建立恋爱关系,并开始讨论婚姻大事。期间,曹某以其母亲住院需要押金为名,骗取王某现金1700元。当王某委婉提出还钱时,曹某又向王某母亲谎称王某发生车祸要2万元,想骗一把大的,就玩 “蒸发”。王某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将曹某抓获——被告人曹某犯招摇撞骗罪获刑1年10个月。

  ●本是打工者 自称“海关人员”

  被告人方某,29岁,中专文化,济宁市汶上县人,在黄岛区务工暂住。2012年7月,方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刘某,谎称自己叫张某某,是青岛市黄岛海关的工作人员,后双方见面并开始交往。2012年8月份,方某以帮别人做担保需要还银行的钱为由向刘某 “借钱”。2012年8月12日,刘某从银行取出人民币23000元存入方某的银行卡。之后被告人方某不再与刘某联系。

  胶州市法院对此案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方某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赃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婚托”两年骗了5位女性

  杨某是甘肃人,已婚,育有一子,2007年到青岛打工。2012年3月,杨某在 “世纪佳缘”交友网站注册网名“心雨”结识女青年李某,杨某谎称自己在青岛某大型国企工作,父母是青岛某大学的退休老师,于是双方建立恋爱关系。杨某以结婚买房名义使用李某信用卡透支8万余元,并以帮助其亲戚当兵需处理关系为由骗李某5万元现金,得手后刘某便神秘蒸发。

  2013年8月14日,民警根据线索在市南区一网吧内将杨某抓获。杨某到案后,对诈骗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还供述其用同样方法从2011年8月至今诈骗吴某、林某、金某等5人的犯罪事实。他通过用女方的名字买房、出国、出差等理由骗取钱财,或骗取信用卡透支。此案的5名受骗者中既有服装厂的女工、大型超市员工,还有公司白领、国企员工、个体经营者,其中一人有大学学历。

  目前,李沧区检察院以杨某涉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记者 戴 谦 通讯员 李方杰 秦红宇)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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