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男子遇高利贷陷阱:借2.5万赔进去一套房子
来源:QTV-青岛全接触 作者: 2013-12-11 07:44:00
现在啊,这怪事是越来越多了,这又发什么感慨呢?我就是觉得很多事让人弄不明白,别卖关子了,赶紧说说听听。前两天,市民戚先生给全接触打来热线,说让人给骗了,骗子现在很多啊,这次是什么情况啊?咱记者赶紧过去看了看,事情还真挺复杂。
市民戚先生今年51岁,去年十二月份,他跟妻子胡女士离了婚,现在自己住在一间每月400块钱租来的老房子里,很是凄凉。说起原因,戚先生直摇头,说这都是因为他借了一份高利贷。戚先生:我去年11月22号跟李某借了两万五千块钱,跟他谈的是月息百分之十,我觉得虽然有点高,但是为了应急,我没办法,我就借了。
戚先生说,他以前是小包工头,因为没钱给手下的工人开工资,才咬牙借了高利贷,放款的李某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之后的半年里,他先后还过两次钱,一共三万两千元,但是因为利息太高了,还有一部分没有还清。
戚先生告诉记者,他还给高利贷的这三万多块钱也是跟亲戚朋友借来的,需要尽快还,所以他手头一直很紧。而放高利贷的李某也一直没有催他还钱,这笔欠款就这么拖着,直到今年一月,李某找到他,拿来一份空白合同让他签。当时那份合同的付款金额一栏填着人民币8万元,别的地方都空着。戚先生说,从他向李某借了两万五千块钱开始,双方之间就签过无数份合同,所以对于这份合同,戚先生也没仔细看,而且,他觉得李某是在帮他,所以就痛痛快快签了字,摁上了手印。过了两个月,李某又拿来一份空白合同,还是让戚先生按照他的意思填一填,而这一次,金额更大了。戚先生:拿出个空白合同,让我自己签了签,让我填上个三十二万。
戚先生说,三月底的一个中午,李某拿走了他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并且很快就还了回来,从那天以后,李某就像消失了一样,再没跟戚先生联系,一直过了半年多。
这个戚先生借了高利贷,钱一直没有还清,后来签了两份合同,这钱就不用还了,这真是让人搞不懂了。是啊,戚先生自己也纳闷啊,你别说,也可能是真就不用还了,毕竟他借了两万五千块钱,后来还了三万二,已经超出借款本金不少了啊。想好事吧,那毕竟是高利贷!这不,十月份,来了官司了!
戚先生:突然法院给我打电话,说这个姓李的告我,说我和他已经形成房屋买卖关系了,款已经付了,我很吃惊,最后我到法院去一看,他拿着以前做的房屋买卖的假合同,还有他去银行,用我的卡转账提取的银行转账小票,上法院告我,我房子已经卖给他了,逼着我腾房,让我把房屋交给他。
戚先生说,李某把当初那份他签过字的空白合同,改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已经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该合同中约定,戚先生和前妻胡女士把台东三路101号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了李某,李某已经在今年一月份支付了8万元定金,并在两个月后结清了余款32万元,也就是说,李某为了买这套房子,已经付给了戚先生40万元人民币。戚先生说,这样的起诉,对他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对方会算计他的房子。而且,去年他离婚的时候,法院已经把涉案房屋,判给了他的前妻胡女士,现在,李某是把戚先生和他的前妻两个人一起告上了法庭。这事儿就蹊跷了,根据基本的法律常识,这套房子现在在胡女士名下,即便合同上有戚先生的签字和手印,也不可能形成房屋买卖关系啊,戚先生前妻胡女士说,半年前,那个李某让她签过一个担保协议。
戚先生前妻胡女士:我说我给他借借,帮着他还点,他说那你就签个担保协议吧,我就签,签的过程当中他就这样,就这样给我掀着,我连那个合同纸都没有动,我说我得看看,他说不用看,这个东西跟你没关系,你就做个担保行了,只要把老戚的钱还上行了,你不签他不让你走,就用那种胁迫的手段,逼着我签。
说起眼前的官司,胡女士泪如雨下,她说这套房子是她的命根子,她从来就没考虑过要卖。
曾经的夫妻同时成了被告,戚先生说,他现在肠子都已经悔青了。戚先生:这些年因为借高利贷,害的我很惨很惨的,就因为借高利贷,把我害的真要家破人亡了。戚先生前妻胡女士:他太狠了你知道,我们可以还你高利贷,你不能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来骗我们的房子,你说和明抢有什么不一样?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