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醉酒好心男帮代驾 半路遇车祸不幸惨死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3-11-03 09:55:00
黄岛男子李某因朋友刘某喝了酒而帮他代驾,却因违规超车而遭遇车祸身亡。事发后,李某家属将刘某诉至法院索赔。
李某是黄岛区海青镇人,与刘某业务上有往来。2010年11月21日晚上11时20分许,李某驾驶刘某的小型客车载着酒后的刘某沿S220线由北向南行驶,在途中发生车祸,李某死亡。交警调查认定李某属于违法超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后李某家属就他受害赔偿、补偿纠纷一案向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书中,李某亲属认为,因当时刘某喝了酒,因此才让李某帮他开车,两人之间构成了义务帮工关系。李某死亡造成的损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4万余元,应由刘某按照30%的比例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没有证据可以证实自己明确拒绝过李某为其开车,而且根据他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的陈述可以认定,刘某当时并没有烂醉如泥,还比较清醒,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了义务帮工的事实。而李某作为驾驶员,应该负有谨慎驾驶的义务,他违法超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鉴于李某是无偿为刘某代驾,故刘某应对李某亲属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赔偿的比例以10%较为适宜。
责任编辑: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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