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占房10余年 法院规劝无果撬门腾房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3-11-02 10:43:00
早报讯父辈在黄县路留下一栋房子,二楼的两间房屋却因历史原因一直被人占据。昨天市南法院强制执行腾房,让这起持续了46年的房屋纠纷有了结果。
规劝无果撬门腾房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南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黄县路,该局高副局长告诉记者,这次执行的主要任务是让居住在黄县路21号二层楼16、20号房屋的被告苗某腾房交还给原告赵女士。“被告占据原告的房屋多年,一直不肯搬出,考虑到被告是老年人,身体状况不好,我们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多次前来劝导。”高副局长说,每次来规劝,被告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调解。后来执行局了解到,被告前段时间从该房屋里搬了出来,却紧锁大门,屋里还放着被告的生活物品,执行局前来下达了腾房通知书,但是被告依然没有理会。
昨天,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和法警来到现场,把被告的锁撬开,然后对屋内的物品进行了登记盘点。记者了解到,由于被告没有现身,原告寻找了附近的一处平房用来放置被告的物品。
答应腾房迟迟未动
为何自己的2间屋子会被外人占了这么多年?赵女士的儿子告诉记者,被告苗某从1967年后就一直占据这处房子。1990年10月份,市房管局将该房子的产权发还给了赵女士,并通知被告腾房,但被告一直拒绝腾迁。2000年,赵女士将此事诉至市南区法院,后经调解被告同意于调解书生效后3个月内腾房。“2000年时,有关方面出了一个落实私房政策案件遗留问题的暂行规定,根据规定,被告没有房源,所以就中止了执行。”高副局长说。“2007年,房管局给被告安排了住处,2009年被告购买了自己的房子,但她还是继续占据我们的房子。”赵女士的儿子说,被告称房管局找的房子楼层太高,她上不去楼,已经安排儿子和儿媳居住。考虑到对方也是年事已高身体不好,他们要求对方支付这10年来的房租,如果被告答应限期腾房,他们可以免去这10年的房租,被告虽然答应了限期腾房,却迟迟没有行动,到今年8月份改由被告的儿子和儿媳居住。经赵女士再次申请,法院昨天强制执行。(记者 徐栋 )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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