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房东偷情被捉奸 写10万元欠条赎身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3-10-22 08:08:00
租房客高某与女房东吴某偷情时,被女房东的丈夫赵某抓了个现行,赵某以妻子被强奸为由,采用殴打、恐吓等手段,逼迫高某写下10万元的欠条。高某事后给了赵某3万元现金,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昨日,记者从黄岛法院获悉,赵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租房客与女房东偷情被抓
外地来青工作的高某在开发区一小区租住,渐渐地与女房东吴某发生暧昧关系。今年1月15日,高某在租住处与吴某偷情时,被吴某的丈夫赵某抓了个现行。赵某先是对着高某一顿拳打脚踢,后以妻子被强奸,要找人废他手脚为要挟,让高某尽快拿钱了结此事。为了逃脱虎口,高某被迫写下10万元的欠条,并留下了家人和领导的电话,这才得以脱身。
此后,赵某三番两次地给高某打电话、发短信辱骂威胁,并索要了现金3万元。“报警后,这事一传开,我就身败名裂了,但是不报警,我这一辈子估计就要受对方的威胁、勒索,恐怕是个无底洞。”最终,高某还是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丈夫敲诈勒索3万元获刑
随后,开发区警方迅速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赵某也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令人没想到的是,报警人赵某却在今年4月14日,因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意外死亡。被告赵某的辩护人在辩论环节提出,被害人高某的行为本身存在过错。
黄岛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关于被告辩护人所提的高某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高某确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之行为,但该行为不能直接导致敲诈勒索的发生,故对该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最终,黄岛法院判处赵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责任编辑: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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