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女友有了新欢 男子持刀砍伤"第三者"获刑5年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02-04 09:42: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至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费三元
张某某是临沂市平邑县人,几年前来青岛打工。期间,认识了在李沧区某饭店工作的女友冯某某,随着感情的不断升温,二人交往不久后便选择了同居,并于6年前非婚生子。除了上班外,两人最大的乐趣就是带儿子一起出去玩。尽管没有领结婚证,却也没有妨碍到“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然而,直到去年7月份,随着另一名男子徐某某的出现,这个家庭开始出现了变故。
小芳(化名)是冯某某的好姐妹,二人同在李沧区的这家饭店打工。因为小芳男友徐某某经常来饭店接小芳上下班,一来二去便跟冯某某也熟识起来。见到冯某某颇有姿色,徐某某便设法搞到她的联系方式,偶尔还约其一起出来吃饭。
去年7月份,因父亲病重住院,张某某便回到老家照顾父亲,这给徐某某一个可乘之机。一天晚上,徐某某将冯某某约出去一起吃饭,期间还约了另外一对情侣。“我们四个一起吃完饭后,又去KTV唱了歌,之后因为很晚了 ,就在外面开了房间。”冯某某称,“当时,徐某某说,出来开房是为了撮合另外那对情侣,没想到等他们进入房间后,他也来到我的房间。”
经法医鉴定,徐某某身上分别有六级、八级 、十级伤残各一处。近日,李沧法院审理认为,因被告人张某某与冯某某并未登记结婚,被害人徐某某与冯某某交往并无不当,张某某为泄私愤而将徐某某砍至重伤,后果严重。同时,鉴于张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且没有前科。最终法院认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被害人徐某某各项损失44万余元。记者 李保光
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