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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查获第一个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   2011-12-02 1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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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青岛12月1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陆斌) 11月30日,胶州交警查获该市首列酒后驾驶客车载客的案例,驾驶员郑某某被胶州警方依法拘留十五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驾驶员郑某某成为胶州第一个因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接受到严厉处罚的驾驶人。

    11月30日下午1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三中队民警在朱诸路执勤时,对一辆车号为鲁BJ***6号营运性中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时,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从驾驶员嘴里飘了出来。执勤民警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驾驶员郑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郑某某体内酒精含量显示为58.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立即把驾驶员和营运车辆扣留,将乘客转运。经询问得知,原来郑某某中午和朋友一起聚会,经不住朋友的劝酒,同时也抱着侥幸心理,感觉不会被民警查到,就喝了2杯。没想到被交警检查时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驾驶人郑某某做出罚款5000元、拘留十五天、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刘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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