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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法院开辟便民诉讼服务中心 让心贴得更紧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刘亮亮 通讯员 纪光辉 刘素虹   2010-04-29 1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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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青岛4月29日讯(记者 刘亮亮 通讯员 纪光辉 刘素虹)胶州法院自2007年5月成立全市首家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以来,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2009年又投资250万元进行了新建。新建后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共1100平方米,硬件设施更加完善,兼具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人民调解、视频接待等十多项便民职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地“一站式”诉讼服务。今年4月1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川宁作出批示:“胶州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抓住诉前、诉中、判后三个关键环节,建立‘三位一体’立案窗口服务模式,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较好效果,值得在青岛法院推广。”
  
精细服务在每个细节

    阳春四月,百花争艳,春风和煦。走进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顿感暖意融融。大厅内设置了电子叫号机、导诉台、便民服务区、立案办理处、银行代收处等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区摆放了大桶水和常见诉讼文书示范文本,桌上有老花镜及纸、笔等,并提供复印、传真、电子邮件等服务,另有单独设立的人民调解室、立案调解室及信访接待室等窗口。在这里,当事人要立案、信访或接受调解,可享受“一站式”服务。 

    9时25分,前来起诉、咨询的人多起来。一位颤颤巍巍走进来的老人引起笔者的注意。原来他是79岁的杨老汉,家住城郊农村,来申请强制执行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去年6月,同村邻居孟某强行在杨老汉的一亩承包地上种玉米,虽经村干部多次劝阻和调解,孟某拒不退还土地。无奈之下,老汉起诉要求孟某腾出侵占的土地并恢复原状。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杨老汉的请求,判决孟某十日内腾出所占用的土地,但孟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因为独子忙于料理岳父的丧事走不开,杨老汉只得自已来申请强制执行。在4号窗口负责执行立案的韩法官发现他的申请手续不全,就主动帮他复印了身份证,又拿来印泥让他摁指印,不到五分钟就办齐了立案手续。杨老汉说:“我到了这里处处受照顾,真是太谢谢了!”随后又迟疑地问:“能不能给催催快点办,我怕耽误种这季庄稼。”韩法官马上拿起电话联系执行局,讲明老人的特殊情况,希望他们尽快办理。“大爷,您就放心吧。”韩法官的回答让杨老汉满意归去。

    据了解,该中心立案大厅平均每天接收三四十起立案。为方便特殊人群立案,该院在各人民法庭开通了远程立案系统,由法庭直接接收驻地群众立案申请,还开通了网上立案通道,并为老弱病残等特殊当事人提供流动上门立案。便捷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杜绝了因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等原因被投诉的现象。

“速裁法庭”凸显高效率

    “真是想不到,原以为至少要跑三四趟,没想到二小时就解决了。”金女士的代理人赵先生拿着调解书惊奇地说道。金女士18年前征得家人同意到韩国打工,之后一直定居韩国,与丈夫的感情逐渐淡薄。为了不影响儿子的学习,双方一直维持着没有感情的婚姻。今年,儿子考上了大学,双方协商决定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考虑到自己年纪较大且有多种疾病,不宜远途旅行,金女士向法院提交了经过法定认证程序的授权委托书,委托自己在国内的亲属赵先生代理诉讼。

    赵先生长年在黑龙江经商,这次为办理金女士的离婚事宜特意赶到胶州,希望能快点办结回去料理生意。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员了解情况后,把他和金女士的丈夫引导到立案调解室。在这里,法官没有按部就班地进入庭审程序,而是引导他们直接进入调解,在征求双方对财产、住房分割意见的基础上,法官提出具体调解意见,双方均表示认可。调解结束,前后只用了40分钟。又过了30分钟,赵先生便拿到了打印出来的调解书。前后不到二个小时,就结束了这段名义上的婚姻。
 
    按照以往的诉讼程序,一个官司一般得三五个月后才能拿到裁判文书,这让许多耗不起时间和精力的当事人对打官司望而却步。 如今,诉讼服务中心对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其中无争议或争议不大的案件,直接到立案调解窗口适用快捷的速裁程序进行审理,而不拘泥于具体的法庭调查、辩论、陈述等固定化程序,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履行”,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

人民调解让群众省时省力

   在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二楼的人民调解室,2名人民调解员正在忙碌地工作着。
 
   昨天上午,王明和王亮(均系化名)到法院咨询。原来他们都是铺集镇某村村民,而且是未出五服的亲戚。前些日子,王明家盖房子请王亮帮忙,在盖房过程中,王亮的右手受伤,住院治疗期间,王明为王亮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并同意赔偿其他经济损失。只是苦于对法律上的相关规定不知晓,双访没能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法官对他们耐心讲解了法律上关于雇员受伤害的相关规定,并建议二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问题,不用走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既方便快捷又节约诉讼成本,同时也不伤亲戚之间的和气。今天上午,双方又相约来到法院,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王明一次性赔偿王亮受伤害的赔偿款439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该院自今年3月与市司法局联合启用人民调解窗口以来,共选定了38名人民调解员,轮流进驻该院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和六处人民法庭,配合法官一道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到目前为止,已调结10多起民商事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当事人不需交诉讼费,省去了繁多的诉讼程序,更重要的是,利用人民调解员的人缘、地理等优势协助调解工作,极大地减轻了法院的负担,有助于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                                                   

 

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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