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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忙着立遗嘱九成涉及房产 网络立遗嘱无效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   2013-06-21 07:13:00

  年老才想身后事?你OUT了!

  30岁刚出头

  80后已忙着立遗嘱了

  QQ日志、网络遗嘱、论坛发帖……

  尽管遗嘱花样百出,但统统无效

  近日,百度贴吧上一则名为《今天,你写遗书了吗?》的网帖,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该帖讲述网友“不偷腥的猫”听闻3个20多岁的年轻人立遗嘱并对遗嘱进行公证的事。

  生前立遗嘱,在大家印象里多是老人的事。不过,随着该帖的升温,重庆晚报记者走访我市公证处获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80后年轻人加入了遗嘱公证的队伍。

  此外,不少80后还通过专业遗嘱网站、QQ、微博等多种渠道立遗嘱———然而,专家指出:立遗嘱有严格规定,类似“网络遗嘱”统统无效。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刘婷

  记者 陈再

  立遗嘱内容

  瞒着家人立遗嘱

  内容九成涉及房产

  去年9月,家住沙坪坝区宝嘉江枫美岸6号楼2-3的徐然(化名)立下了遗嘱:除了将自己的房子和车子留给父母,还把价值10万元的股票送给尚未结婚的女友。

  31岁的徐然从事房地产行业,系家中独子,因常年在外奔波,很担心自己某天出现意外,所以立下遗嘱。“房子和车子是大头,把这大部分财产留给父母,是避免他们老无所依。”

  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黄雪涛律师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前来立遗嘱的年轻人,多为20-30岁,一般以家庭条件优越、事业较出色的富家子弟或高知群体居多;中年人群40-50岁者则以企业主或企业高管、中层领导居多,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内容九成是房产。

  “我要把房产留给我老婆,还有宠物狗……”6月17日,网友“公主的青蛙”、24岁的赵晓在重庆购物狂网上写了700字长帖遗嘱交代身后事,但遗嘱中给现任女友、视为未来老婆限定了一个享受遗产的条件:他百年之后,女友一年内不能交新男友。

  黄雪涛律师认为,80后立遗嘱,必须注意以下两方面内容,否则容易被判无效:

  1、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没有处分权———有些80后尚无固定经济来源及房产等固定资产,住着父母的房子,却误以为房产属于自己所有,从而在遗嘱中对这些其实尚属父母的房产实施处分权。其实质是无效的。

  2、80后立遗嘱,可能因为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无效。如赵晓将房产送给女友,却没有给年迈的父母留下任何遗产,就可以以违反公俗良序原则,判定遗嘱无效。

  立遗嘱原因

  不想家人争财产闹僵

  QQ立遗嘱让好友见证

  “无贷款房一套,银行存款12.5万元都归父母……”陈沁雅在自己的QQ日志里留下了这句话,让很多朋友感到震惊。

  在她看来,这是自己的遗嘱,对所有亲朋公开,每隔一周或许还要适时修改部分内容,以最后期限为准。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通过其QQ号,联系上这位28岁的渝北区某幼儿园教师。

  陈沁雅未婚,前年在渝北区松石北路232号买了一套房,如今还有13万元存款。“去年,有个同龄好朋友意外去世,夫妻双方家庭为了争财产,闹得很烦心。”陈沁雅说,立了遗嘱,家人就不会为了财产伤和气。

  她说,考虑到家人感情,她没有将遗嘱公证,而是采取在自己QQ空间里以更新日志的方式公开。“QQ好友都能看见,也算是一种见证吧。”陈沁雅说,每隔一周更改遗产分配内容和比例,主要是自己的存款或投资理财产品有所变化。

  立遗嘱方式

  登录专属网站

  列出遗嘱清单

  如今,网络上还出现了不少专门的遗嘱网站。“您的人生黑匣子———网络遗嘱”网站便是其中之一。

  33岁的长沙人黄蕾,便在该网站内留下了自己的人生感言和遗嘱清单。遗嘱清单涉及自己和丈夫的不少事情,以及如何分配遗产。

  根据该网站数据显示,每天有20-30位用户注册登录,截至去年其注册人数已超过20万人。

  该网站客服人员告诉重庆晚报记者,网友可以先注册,然后登录为自己建立一个“网络遗嘱保管箱”,将不方便告知或未及时告知的遗嘱、遗愿、隐私、财务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存放在经过加密的网络保管箱内。

  据了解,和QQ、微博上面写遗嘱不同,网络遗嘱是指在特定网站上,留下自己扫描过的遗嘱文件,比如银行账号保险单等,并在用户意外死亡后,转交给事先设定的联系人。

  如何确认用户死亡呢?客服人员介绍,用户须按网站规定设置一个登录频率,比如一个月至少登录一次。如果该用户一个月未登录,网站会先发送两次邮件提醒;如果没有回应,再通过短信提醒两次;如果还没回应,会电话和本人联系委婉确认;如果还联系不上,再和用户指定的联系人委婉确认。如确认用户意外死亡,收到用户死亡证明后,将在公证监督下,将保管箱的资料交给指定排在最前面的联系人。

  网络立遗嘱统统无效

  有效遗嘱形式只有5种

  这些经过QQ、微博、私人电子邮件或者所谓“遗嘱网站”订立的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强认为,根据《继承法》规定,这种网上的留言和利用电子信件而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哪怕遗嘱内容合法,而且是遗嘱人本着真实的意思订立,但这种性质的遗嘱不具有法定形式要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有效遗嘱形式只有5种: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及口头遗嘱。其余的一概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证明效力最高。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口头遗嘱———紧急情况可立口头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

  陈强律师特别指出:所有见证人都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此外,遗嘱人必须具备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合法,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由、真实的意思表达等法定的实质要件,还要具有法定的形式要件。显然电子形式的遗嘱不具有法定的形式要件,应属于无效遗嘱。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曾颖则指出,“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遗嘱,均不能以完整原件的形态存储于网络上。存储于网络上只可能是复印件或复制品。这些复制品无法由立遗嘱人和见证人进行签名,因而不能发生遗嘱的效力。”

  此外,即使将亲笔签名的遗嘱上传到网上,因上传扫描件不是原件,也无法在纠纷产生时起到充分的证明作用。“如果没原稿,很难被认定真实。所以,网络遗嘱目前只是一个难以被司法界认可的概念。”

  各方态度

  法律意识在增强

  不安全感越积越深

  理性积极面对身后事

  亲情爱情友情去神圣化

  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立遗嘱群体的年轻化,是年轻人法律意识的增强。随着富裕阶层出现了低龄化的倾向,一些年轻人有意识去考虑身后事,尽量避免因意外而引发的家庭纠纷。立遗嘱的年轻人并非消极厌世,而是抱着一种理性、积极的态度来面对。尤其是众多闪婚族,法律的保证能给他们带去切实的方便。

  市民刘先生:年轻人立遗嘱,太意外了。家长们会想,不应该由子女给我留下多少钱,应该是我留给子女钱。这种关系一旦倒置,会让父母觉得伤感。而且听到“遗嘱”二字,多少有些晦气。

  重庆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周小燕:风险社会的到来,加剧了个体的恐慌。年轻人过早立遗嘱,说明他们意识到风险的逼近,无论是泥石流、塌桥事故还是突然来临的车祸,大多没有具体指向,理论上面对所有活着的人。人类个体的无助此时暴露无遗,年轻人立遗嘱支配财产,一定程度上说明他们的不安全感越积越深。

  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社会学专家何森林:过早立遗嘱,可能意味着亲情、爱情、友情的去神圣化。80、90后群体正是因为对亲人处理身后财产的不放心,才提早为自己的财富作出打算。

  30岁

  立遗嘱最佳时间

  今年3月,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联合发起的公益项目———中华遗嘱库在北京成立。

  遗嘱库负责人陈凯认为,30多岁是立遗嘱的最佳时间。“30多岁时,人们身体和思维处于最旺盛时期,但死亡仍是最大的风险。对于死者的亲人来说,可能还要面对死者生前财产的分配等具体事宜。我觉得立遗嘱就像买保险,在盛年时实施,是对亲人最好的关爱传递与延续。”

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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