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复旦投毒案同舍第三人失踪 嫌犯姐姐称弟弟冤枉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2013-04-19 08:28:00

  记者18日上午从上海警方核实,警方仍在对复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某进行审讯,其作案动机和作案手段仍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警方表示,由于案件仍处侦查阶段,并未对外披露林某作案动机等相关信息,请公众切勿盲目揣测和传播。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已经被警方控制,但据记者了解,遇害人黄洋生前寝室共住有3人,还有一位神秘的第三人暂时失去联系。微博上大量网友也在搜寻任何蛛丝马迹,想要“扒”出这位第三人。

  17日6时49分,微博实名认证为资深媒体人的范烨发出一条微博称:复旦投毒案可疑人物“诛姜成”被挖出,猜测是林某本人。“诛姜成”曾在百度问答中多次针对“二甲基亚硝胺”提问。该微博截至记者发稿时,已经转发了2万多次。

  同时有网友指出,姜成就是黄洋寝室的第三人,林某投毒原本意在杀姜成,没想到黄洋误饮致死。

  但据记者核实,第三人并不姓姜,而是姓葛。

  记者通过网络社交工具查询到了这名葛姓同学的一些资料。资料显示,葛同学是上海人,本科就读于中山大学,与犯罪嫌疑人林某同校。2010年考入复旦大学医学院读硕士。

  在葛同学上传的一个名为“研究生”的相册里,记者没有发现受害人黄洋和嫌疑人林某的照片。

  目前,投毒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图为黄洋生前的宿舍加强了安保工作。

  ■对话

  受害人父亲:我对嫌疑人没有偏见

  复旦投毒案受害者黄洋的去世,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独子骤然离世,黄洋的父亲黄国强更是悲痛难掩。

  想起儿子的点点滴滴,他痛心地告诉记者:儿子病情迅速恶化,深陷昏迷都来不及跟自己说句话。

  当得知儿子身体不适住院,他立刻从家乡四川荣县赶往重庆再转到了上海。4月3日,当时只知道儿子黄洋的肝脏受到了损伤,检查一直在做,可一直也没找到原因。不过,肝病对这个家庭来说并不陌生。黄洋的母亲就曾因肝病做过大手术。而治病的钱,就是儿子用奖学金和在外勤工俭学的收入来支付的。

  记者:您儿子黄洋的检查和调查是否有了结果,可否确定中毒原因?

  黄父:还没有接到儿子的调查结果,还不知道确切原因,正在等院方的结果。

  记者:据您所知,警方的调查有进展吗?

  黄父:也不知道警方的情况,也还在等。

  记者:黄洋去世前最后跟您说了些什么?

  黄父:他一直都在昏迷,都没有跟我说过话。

  记者:您来上海看望儿子,他当时的情况怎么样?

  黄父:我4月3日过来的,儿子已经不能说话。当时一直在做检查,也查不出怎么回事,只知道肝受到损伤,一直在保肝。

  记者:后来治疗情况怎么样?

  黄父:7日他就陷入昏迷,昏迷就没有醒来,病情很快恶化。

  记者:是在9日查到了中毒物质?

  黄父:当时说是有毒物质造成了肝损伤。

  记者:您曾经见过林姓同学吗?当时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黄父:我来的那天去他们寝室借住过一晚,儿子当时在医院。我当时见着了姓林的同学。寝室就是我和他两人住。他问我“找谁?”,我说是黄洋的父亲,我先主动打招呼的。当晚住在寝室,没有聊其他的情况。

  记者:现在警方已将姓林的同学列为嫌疑犯,您怎么看?

  黄父:我当时看不出什么,我感觉他没什么异常。要等警方先有判断才行,没有证据不能去判断。我不了解这个同学,对他没有情绪、偏见。

  记者:接下来事情会如何处理,有什么安排?

  黄父:黄洋已经死了,要等调查结果。学校对我们这边都有接待安排,看事情的发展再作处理。

  嫌疑人姐姐:弟弟善良 不可能害人

  17日,记者打听到投毒嫌疑人汕头老家姐姐的电话,起初在电话中,她拒绝承认自己是林某的姐姐,两次以打错了为由,挂断了电话。

  记者随后尝试用短信与之沟通,在发了六条短信后,接到了她的回复。

  她在短信中说:作为一个市民,也看过新闻了。希望媒体据实报道,凭良心办事。她对那位死者感到惋惜,盼望能早日水落石出,但也别冤枉好人。

  20分钟后,她发来了第二条短信:据我了解,他(弟弟)是一位善良的人,心地非常好,有同情心。他不可能害人的,如果有人想害他,会遭天谴。

  综合新华社新华视点

吴立州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