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计生责任制考评办法规定低于60分不评先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2013-04-17 10:09:00
笔者昨日独家获悉,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新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取代2002年发布的原考评办法。新版办法考评更加严格,惩处力度更大。
该办法考评对象包括广州、深圳和各地级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省长与地级以上市市长、省长与省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主要领导;市长与县(市、区)长、市长与市人口计生局兼职单位主要领导,每年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内容以及年度工作重点作为年度考评依据。考评实行“分区考查、质量评估、综合考评、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工作以省人口计生委为主、省统计局配合,做好组织调查、资料审核、量化打分和综合评估等工作,最后提交考评结果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同意后公布。
考评结果作为评估市、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党政领导政绩的主要依据之一。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评定奖惩等级;综合得分60分以上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
对于地级以上市,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列为重点管理单位,并给予全省通报批评;由省政府领导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报省委、省政府;对评先评奖实行“一票否决”,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不得提拔,原则上不得平级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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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县(市、区),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由省给予黄牌警告,并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对评先评奖实行“一票否决”,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不得提拔,原则上不得平级调动,扣罚全年奖金,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等次。另外,综合得分60分以下,又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政策外多孩生育现象严重,导致人口失管失控的,由省给予红牌处罚,并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对评先评奖实行“一票否决”,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公务员年度考评确定为不称职,给予免职处分。对全省年度考评综合排名最后五名且问题较突出的,由省政府领导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于省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本单位或其直属单位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单位及其有关领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该办法要求,坚决制止干扰、阻碍考核工作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对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记者/陈枫 通讯员/刘占峰 高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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