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工商人员强逼商家订报续:被令停职检讨
来源:人民网 作者: 2012-12-07 09:39:00
费三元
原标题:强逼商家订报最新进展 宝鸡工商人员被停职
人民网宝鸡12月7日电(雷浩 刘林枫 刘俊)2012年12月5日,人民网报道了题为《宝鸡工商人员强逼商家订报 称不订就搬出辖区》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宝鸡市工商局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相关人员停职并作出书面深刻检讨。
据宝鸡金台工商局贺局长介绍,宝鸡斗鸡工商所工作人员赵世荣在给辖区经营户征订日报的过程中,未按上级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态度生硬、方法简单、言语不当,引起经营户不满,造成恶劣影响。
金台区工商局查明事实后,立即采取四条措施:一是由金台区工商局领导代表分局向涉事商家登门赔情道歉,取得谅解;二是责令当事人赵世荣写出书面检查,停职学习,暂扣执法证,对其行为在分局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再次重申报刊征订工作要严格执行自愿原则,绝不允许强行摊派;四是针对此事在全系统开展工作作风教育整顿。
金台区工商局赵局长表示:“个别工作人员对征订要求认识不够明确,政策宣传和思想认识不到位,征订方法简单粗暴,致使经营户产生不满。这一问题的产生,也暴露出我局工作的不细致和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对此,我局将在全系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诚恳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查实的不规范行为将严肃处理,绝不护短”。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