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不文明出行行为暴露社会缺乏对法律敬畏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2012-12-03 0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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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您遇到不文明出行行为的频率如何?”
有92.61%的受访者认为,他们遇到或听说过因不文明出行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在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夕,《法制日报》视点新闻部与搜狐网联合进行了一次“安全文明出行”在线调查,以上数据好比一把利剑,戳在了“汽车社会”的命门。
“92.61%”背后的根本原因何在?我们该如何树立起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
92.61%受访者认为
不文明出行易引发交通事故
记者此前在湖北省武汉市采访时,曾亲眼目睹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2009年冬天,早上6点多钟,记者搭乘一辆出租车赶往采访地。冬季的清晨,街上机动车、行人寥寥无几。
“这小姑娘这么过马路,太危险了。”司机师傅一边按着喇叭,一边自言自语。前方两百米处,一名女性小跑着横穿马路,已到马路中间,看样子是想翻越马路中间的护栏。
“前面有个路口,何必省这几步路呢?”记者答话间,另一辆出租车从记者所乘车辆旁边飞驰而过,“砰”的一声,过马路的女性被撞飞……
“横穿马路太危险了,这辆出租车也开得太快了,肯定是去火车站拉活儿的。”出租车司机心有余悸地说。
交通事故,从来都与不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意识欠缺有着必然的联系。在此次调查中,有92.61%的受访者认为,他们遇到或听说过因不文明出行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而在这些交通事故中,不管是行人还是机动车驾驶员,都难逃责任。正如上述实例,行人横穿马路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不文明出行行为还很多,58.9%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经常遇到行人随意穿行马路的情形;35.85%的受访者经常遇到行人闯红灯的情形。
记者在北京街头采访了解到,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文明出行的主要原因在于:“等红灯太麻烦”、“为了省时间”,更有行人认为“机动车不敢撞,他们会注意的”。
行人的这些心理在机动车驾驶员身上也存在。北京市出租车司机王师傅告诉记者,现在电子眼多,大多数司机不敢闯红灯,但是像不打转向灯随意变道这样的不文明行为还是很多。
在线调查印证了这一点,42.82%的受访者表示经常遇到机动车随意变道,40.4%的受访者经常遇到机动车过斑马线时不减速。
71.84%受访者认为
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
是什么原因导致交通参与者出现不同的不文明出行行为?
此次在线调查中,有11.38%的受访者认为,交通设施不合理是导致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文明出行的一个原因。
记者在北京街头的随机调查中,也遇到了类似说法。有行人对记者举例说,在有的十字路口,通行信号灯的时间太短。以年轻人的正常步速,还没有完全通过路口,绿色信号灯就开始闪了,显示很快就要变为红色了。“年轻人按正常步速都无法完全通过,更不用说老年人了,很可能走在路中间,信号灯就变红了。在这种情况下,行人不得不闯红灯”。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这的确也是一个原因,“如果交通规划不合理,也会诱使群众交通违法”。
乔新生举了一个形象的例子,“以前,如果在做饭时突然发现没有酱油了,出门买瓶酱油回来,菜在锅里还没有糊。但是,现在很多小区类似于孤岛,被道路环绕,这也增加了居民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文明出行的几率”。
不过,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管系教授丁立民看来,不能因为客观因素和人无止境的需求而忽视安全意识。
在此次调查中,也有71.84%的受访者认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文明出行的原因在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什么是安全意识?从交通来说,就是高度注意的义务。”丁立民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所谓高度注意,形象地说,就是大货车司机要注意到自己车辆的特殊性,在遇到小型车辆时减速慢行;机动车在看到行人时,主动慢行。但是,现在很多交通参与者没有认识到自己应尽这种高度注意的义务,而是普遍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行人认为机动车会减速,机动车认为行人会主动避让。
“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与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不强。”丁立民说,对交通参与者来说,相对于单位、家庭而言,马路上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社会,这时要协调各方的关系,只有依靠规则、依靠法律。但是,目前很多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导致各行其是。
丁立民认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安全文明出行这种“交通症”的背后,其实是一种“社会病”。“交通行为其实反映了一种社会心态——浮躁,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获利。这种心态反映在交通行为上,就是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司机随意超车、超速行驶等。从社会面上来说,普遍缺乏一种注重安全的意识与平和的心态”。
57.62%受访者认为
安全出行需加大处罚力度
如何树立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此次在线调查中,有57.62%的受访者认为,要加大对不文明出行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大处罚可能会在短期内取得效果,但不是一个治本的方法。”乔新生说,其中原因很简单,就是“罚不责众”,这种观念一直存在于群众的头脑中。所以,罚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丁立民也认为,罚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甚至有时候还会起到负作用。“在现在的交通管理中,已经使用了很多技术手段,比如通过电子眼拍下违法行为,继而进行处罚。但是,这种方式也会给交通参与者一种思维——因为害怕电子眼才不违法,如果没有电子眼,也可以随意行驶。也就是说,在处罚的模式下,交通参与者是因为担心受罚才遵守规则,而不是从内心、从意识上要求自己遵守规则、遵守法律”。
“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不是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也不可能通过下猛药来解决。”丁立民说,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有两种路径,一种是宏观的,即从问题根源入手,解决社会心态浮躁问题,确立一种和谐的价值取向;另一种则是从孩子抓起,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让孩子从小就知道遵守规则的重要。“从孩子抓起有两方面的好处,从现在来看,通过孩子影响家长。如果家长不遵守交通信号、不安全文明出行,孩子的‘教育’效果可能会更好;从长远来看,孩子是未来社会的主体,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了,未来的社会也必然会安全”。
乔新生认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一方面需要执法者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心态,杜绝以罚代管,真正让交通规则进万家。另一方面需要增强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在制定交通规划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社区居委会要发挥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增加交通管理的内容,让社区居民参与到交通管理工作中来。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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