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记录拟与个人信用挂钩
来源:新华社 作者: 2012-12-03 08:07:00
费三元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近日,网友发布的“中国式过马路”微博引来关注。
昨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公安机关将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
昨日21时,零下2摄氏度,归家的人行色匆匆,双井路口,红灯时间大约2分15秒,很多行人捺不住性子,冒险穿梭在车流中。
路边小贩说,协管员一撤,闯红灯现象非常普遍。他见到过行人被车撞倒。对此,闯红灯行人理由多是“没危险,车开得都不快。”
【执法者】 处罚有难度 劝住带头人
“最帅交警”孟昆玉每天在前三门大街执勤,几个大路口也是行人过马路比较集中的地方。他的执法经验是“劝住带头过马路的人”。
在日常执法中,孟昆玉总结出三类人易闯红灯:老年人、初高中生和部分刚来北京的外省人。
孟昆玉说,在执勤中,每每看到带头闯红灯的,他都最先“按”下来,这样才能保证后面没有效仿的人。
他坦言,早晚高峰车流量大时,大路口为保证机动车通过,交警手动控制红绿灯,这样有些信号灯等待时间会延长,此时就会有等不及的行人想闯过去。这时,交警和协管员只能尽量挡在行人前。“绝大部分行人是自觉配合我们工作。”遇到个别闯红灯的,交警也主要是以劝说、教育代替处罚。
“按北京相关法规,行人闯红灯要处10元罚款,但操作起来不容易。”他说。
在其他地方也存在这些问题,据新华社报道,长沙市雨花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志辉说,处罚行人闯红灯难以执行。“不承认、没钱、编造身份的都有,只能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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