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外交部:绝不接受日方在钓鱼岛所谓“存在”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2-11-23 08:05: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至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费三元
原标题:外交部:中方绝不会接受日方在钓鱼岛海域所谓"存在"和"管控"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熊争艳 许栋诚)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2日就日本外相有关钓鱼岛问题的言论答问时强调,中方从来不承认、不接受日方对钓鱼岛的非法占据和所谓“实际管控”。中方一直强调日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所谓“存在”和“管控”是非法、无效的,中方绝不会接受。
有记者问,据报道,21日,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在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发表文章称,《旧金山和约》规定,美国政府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岛屿管辖权作为“日本固有领土”交付日本,而中国政府却不承认。因此日本并没有否认战后国际格局,反而是中国不接受战后国际秩序。“日本为什么没有将钓鱼岛问题提交国际法院仲裁”这个问题应由正在挑战现状的中国来回答。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华春莹说,日本外相有关言论是极其错误和不负责任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钓鱼岛主权拥有充分历史和法理依据。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多次、全面、详细阐述了中方严正立场。
她说,《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是中日之间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而日方依据所谓的“旧金山和约”主张对钓鱼岛主权,在法理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中国被排除在旧金山和会之外,不是《旧金山和约》的缔约国,因此,《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没有拘束力,根本不是中日双方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
她说,当前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采取挑衅行动,本质上是日本企图否认《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效力,挑战战后国际秩序。
她表示,关于日方所谓的“挑战现状”,我想强调两点,第一,要谈现状,首先要搞清楚钓鱼岛的原状。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原本就属于中国。正是日方在甲午战争和美国“归还”冲绳之后,窃取和霸占了中国领土。第二,如果日方所谓的“现状”就是日方对钓鱼岛的非法占据和所谓“实际管控”,我要强调,中方对此从来不予承认、不予接受。中方一直强调日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所谓“存在”和“管控”是非法、无效的,中方绝不会接受。
她说,必须强调指出,造成目前态势的根源在于日本没有彻底反省和清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历史。我们要求日方必须放弃幻想,正视现实,深刻反省,拿出诚意和实际行动,为妥善解决当前事态和问题做出切实努力。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熊争艳 许栋诚)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2日就日本外相有关钓鱼岛问题的言论答问时强调,中方从来不承认、不接受日方对钓鱼岛的非法占据和所谓“实际管控”。中方一直强调日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所谓“存在”和“管控”是非法、无效的,中方绝不会接受。
有记者问,据报道,21日,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在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发表文章称,《旧金山和约》规定,美国政府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岛屿管辖权作为“日本固有领土”交付日本,而中国政府却不承认。因此日本并没有否认战后国际格局,反而是中国不接受战后国际秩序。“日本为什么没有将钓鱼岛问题提交国际法院仲裁”这个问题应由正在挑战现状的中国来回答。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华春莹说,日本外相有关言论是极其错误和不负责任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钓鱼岛主权拥有充分历史和法理依据。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多次、全面、详细阐述了中方严正立场。
她说,《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是中日之间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而日方依据所谓的“旧金山和约”主张对钓鱼岛主权,在法理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中国被排除在旧金山和会之外,不是《旧金山和约》的缔约国,因此,《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没有拘束力,根本不是中日双方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
她说,当前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采取挑衅行动,本质上是日本企图否认《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效力,挑战战后国际秩序。
她表示,关于日方所谓的“挑战现状”,我想强调两点,第一,要谈现状,首先要搞清楚钓鱼岛的原状。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原本就属于中国。正是日方在甲午战争和美国“归还”冲绳之后,窃取和霸占了中国领土。第二,如果日方所谓的“现状”就是日方对钓鱼岛的非法占据和所谓“实际管控”,我要强调,中方对此从来不予承认、不予接受。中方一直强调日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所谓“存在”和“管控”是非法、无效的,中方绝不会接受。
她说,必须强调指出,造成目前态势的根源在于日本没有彻底反省和清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历史。我们要求日方必须放弃幻想,正视现实,深刻反省,拿出诚意和实际行动,为妥善解决当前事态和问题做出切实努力。
吴立州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