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3部门12项禁令规范金融央企负责人职务消费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2-11-22 08:18: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徐蕊 韩洁)记者21日从财政部获悉,近日,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联合印发办法,明确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宅购置、住宅装修、物业管理费等。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对规范职务消费行为明确提出了8项禁止性规定。在此基础上,三部分颁布《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项禁止性规定,包括:
  ——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更换公务车辆、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
  ——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车辆交通费、通信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
  ——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
  ——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者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
  ——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
  ——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或者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以各种名义对已配备公务用车的金融企业负责人发放用车相关的补贴;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
  办法还细化了职务消费主要内容。明确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办公用房配置及使用、通讯费、差旅费、国(境)外考察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含礼品)等。
  三部门要求,中央金融企业要根据办法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推动职务消费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浪费行为。
  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吴立州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