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 2012-11-17 10:01:00
费三元
原标题:《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
中广网北京11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62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决定修改了5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其中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复议后拒不执行复议决定,又不起诉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该决议还废止了5件行政法规,包括废止1951年发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1994年颁布的《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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