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不能让百姓因病致贫返贫

来源:人民网   作者:   2012-11-07 08:07: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没有人愿意患大病,然而每个人患大病的机率却是不确定的。一旦患了大病,无论花多少钱,大部分人都会去治疗,由此带来的高额医疗费用让很多百姓无法承受。我国农村的几千万贫困人口中,不少是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城镇不少困难群众也为疾病所困。
  这与基本医保的报销水平较低有关。目前,我国95%的城乡居民已经有了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已达70%,但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还有近一半的医疗费用需要患者自付,而且患大病使用的不少药物、治疗手段突破政策范围的限制,也需要患者自己掏钱,造成经济负担沉重。而单纯地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也不能减轻大病患者负担。
  大病保障能力是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体现,是政府应尽的职责。老百姓不幸患了大病,能不能看得好是医疗技术水平问题,能不能看得起,则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问题。因此,我们应从制度上完善设计,注重保大病保低收入群体,不能让老百姓因病致贫返贫。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很明确,就是补上大病保障的“短板”,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再进行第二次报销,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资金来源首先利用基本医保结余基金,对于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基金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大病保险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覆盖全民的大病保险是社会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强化了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了政府、保险机构、个人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推动了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提高了医保的使用质量,能有效减轻患者的负担。
  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还保护了公民的权益。让人人病有所医,是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不致于让老百姓因为一场大病就致贫、返贫。患大病的群体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光靠个人、家庭的力量无法抵御风险。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制度层面实现社会互助共济,让大病患者生活更有尊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应该有责任也有能力为老百姓建立大病保障,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每个家庭不会因病而致贫返贫。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近日举行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座谈会上谈到
吴立州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