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被误杀警员现身 对"误杀"说法哭笑不得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2012-08-21 09:10:00
费三元
网络流传图片称圈中系被“误杀”的民警
悍匪周克华被击毙后,关于他的争论并没有结束。不少人质疑周克华没有死,有传言说死者是长沙警方派往重庆的一名便衣民警,甚至有人在网络上贴出了所谓的被击毙便衣民警的生前照片。昨日,长沙警方郑重辟谣说,赴重庆的专案组成员已经全部返回长沙,并没有出现民警在重庆被误杀这样的事件。昨日下午,这位网上流传被“误杀”的民警现身,对于“误杀”说法他哭笑不得。
传言乱飞死者是长沙便衣民警?
由于警方迟迟没有公布周克华死后的正面照片,各大网站疯狂流传的一张警察合影照片,一名民警被打上圈,说是被重庆警方误杀的长沙便衣民警,不少网友给出了种种所谓的证据,表示当时的死者不是周克华。关于他的姓名有还有几个说法,有的叫“方斌”,有的叫“陈子河”。乍一看上去,照片中的民警,确实和周克华有些相似。
据查,8月16日中午,网友“陈子河”分别在博客中国和博联社发表文章,标题为《死去的“周克华”其实是便衣警察》。文章汇总转载了一些认为周克华没有死的网络质疑——认为周克华的穿着与警方便衣相似,一代身份证有作假嫌疑,而现场展示的证据有一张重庆到长沙的火车票,说明被击毙的可能是一名长沙的便衣警察。
民警现身对造谣保留追诉权利
不过,昨日有网友发布了另外一个帖子,表示网络照片中的民警是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的民警。“这个太乱搞了,我们这个民警还好好的。”昨日下午,在雨花亭派出所,值班民警一眼就辨认出网上照片是他们所里一位姓段的同事。然而,这位民警只是普通刑侦民警,并不是专案组成员,也没有去重庆。
“我没有一点事,还在这里好好的和你说话啦。”当记者在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见到段警官并向他说明情况后,他的表情真是哭笑不得。段警官表示,自己这张照片是今年参加分 局团委活动时拍摄的,随后这张照片也被挂在了公安网上,然而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照片怎么会和周克华联系在了一起。段警官表示,将对造谣事情保留追诉的权利。
官方辟谣周克华被毙正面照公布
昨日,长沙警方也表示,赴重庆的专案组成员已经全部返回长沙,并没有出现民警在重庆被误杀这样的事件,长沙赴重庆专案组中并没有叫“方斌”或者“陈子河”的民警,他们也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听信和传播谣言。对故意造谣引发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长沙警事”发布辟谣称:经查,长沙市公安局并无“方斌”此人,却有“方兵”一人,系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强制戒毒所副所长。网络流传图片上标注的民警照片系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民警段某某参加分局集体活动时所拍。方兵及段某某两人目前均在职在岗。
昨日下午,重庆警方也公布了周克华被击毙后的三张照片。照片分别为正面照和两张侧面照。其中一张上太阳穴附近的伤口非常明显。警方也希望在公布这些照片后能平息各种质疑之声。
据《长沙晚报》报道
■追缉周克华内幕
民警卖包子蹲守否定两千“周克华”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周克华长沙藏身两年多,作案4起。公安机关如何搜集点滴蛛丝马迹,一一破解出悍匪密码?近日,专案民警揭秘长沙警方追缉周克华内幕。
周克华的庐山真面目,始于警方发布的一张贴有照片的悬赏通告。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视频侦查大队大队长匡政文说,周克华在长沙作案4起,以一部电影500兆来计算,民警所看的视频量相当于83万部电影。
周克华还曾毫不伪装地出现在麓山南路上,在光大银行门口的小摊点上买过包子。
“5名警察乔装成卖包子的在那卖了一个月。”网友@newo非鱼一条微博揭秘了便衣民警的身份。民警真的卖过包子吗?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龙文进说,“这是真的。”除了卖包子,不少餐饮点和小商铺都有专案民警的身影,“有端盘子的,也有当营业员的。”可惜的是,周克华并没有出现在附近的任何一间房子里。盘踞在长沙的两年时间里,他始终露宿在天马山墓地。
从2009年至今,汇集到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群众举报线索多达2000余条。每一条举报线索,至少需要一段清晰的视频或一张清晰面部照片才能否决。2011年8月某天早上8点,白领刘静(化名)在913路公交车上发现一男子与“平头男”十分相似。一直到晚上9点,警方终于在一段监控中发现,男子走进了路边的一家宾馆。经过比对核实,该男子并非周克华,而是江西音乐学院的一名老师,暑假来长沙招生。
更多新闻
- 3地油价变化率突破3% 成品油价看涨预期增强
- 网传被误杀警员现身 对"误杀"说法哭笑不得
- 男婴猝死弃尸山区 台湾一对同居男女被判刑
- 香港一日内发现五次蛇踪迹 巨蟒尿袭警被擒
- 上海南京等部分银行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