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桃源客车超员事件:核载39实载111
来源:红网 作者: 2012-07-28 16:31:00
费三元
7月4日,接群众微博举报,一辆从常德桃源开往广东江门的牌号为湘J42837的大客车存在严重超员现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调度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进行联动查纠,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该车在长沙二环路成功查获。经查,该车系新国线集团常德运输有限公司桃源分公司长途卧铺客运班车,驾驶人康立辉,核载39人,实载111人(其中22名中小学生和幼儿),超员高达185%。事后据查,该车在从2011年1月至今的一年半时间里,有超员20%以上和50%以上、超速70%以上90%以下、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等127条交通违法行为。
事件发生后,引起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车辆超员的整治力度;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还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了现场督办。
日前,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被严肃查处。当班驾驶人康立辉、杜伟军的驾驶执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被依法吊销,并终身不得从事道路运输。事发客运车辆湘J42837桃源至广州台山市塔山汽车站的客运班线经营权被取消。车辆运营商新国线常德公司被责令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期间不得新增客运班线和车辆,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纪检监察部门还对负重要领导责任的桃源县公安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储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漆河中队中队长朱建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漆河中队指导员向华明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桃源县交通局副局长、运管处主任漆建平和县运管处客货运管理股股长唐泓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桃源县运管处驾培股副股长张杰(主持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称这起发生在全国“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深入推进期间的严重非法载客事件,深刻暴露出个别地区和行业领域“打非治违”流于形式,存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和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鉴,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同时,湖南各级政府还将以“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和“两客一危”车辆大整治,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以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通报还要求,今后将从严、从重处理客货运输违法违规企业、驾驶人和有关责任人。对发生严重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及相关人员给予严厉处罚问责。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建立违法抄告机制,综合利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和坚决纠正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严重违规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通过严格管理制度给予辞退处理;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和承包业主,要取消新增班线和参加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资格、暂停直至吊销客车营运资格。对严重违法违规次数排名靠前的企业和驾驶人,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强化社会监督。要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驾驶人的诚信考核档案,并与企业的客运线路发展、车辆购置和更新以及驾驶人的从业资格挂钩。通过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驾驶人以及不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使全行业受到教育和警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