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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购大桶水押金收据丢失引纠纷 市场监管所助维权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7-08-01 17:17:00

关键词: 游客;大桶水;押金;收据;维权
  大众网青岛8月1日讯(记者王梦馨 通讯员姜峰 刘泽睿)7月25日,青海省杜先生收到了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中山路所寄给他的30元大桶水押金,了确了心中的烦闷。
  记者了解到,杜先生是一位青海来青的游客,因久仰崂山矿泉水盛名,在一家水站订购了四大桶崂山矿泉水。水站给杜先生分别开具了四张押金收据,共收押金240元,但因后来杜先生将一张押金收据不慎丢失,水站以押金条丢失为由拒绝退还押金。而接到投诉的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中山路所工作人员赶到杜先生所住的旅馆时,杜先生已经乘火车离开青岛。
  经过工作人员了解,杜先生早已买好了离青的车票,双方约定在游客乘车前一手交水桶,一手退押金,可是水站人员却迟迟未到。直至杜先生上车后3个小时,送水工才赶到,杜先生只好委托房东代办退水桶押金手续。
  据了解,水站的崂山矿泉水通常是一桶对应一张押金收据,水站对押金收据不留底,押金收据丢失,不予退还押金,损失由消费者承担。为此,工作人员反复同水站以及公司联系了解到,对丢失收据不退押金的规定,主要防止水桶被盗,防止有人假冒产品。最后,在中山路所工作人员协商下,公司同意以成本价收回空水桶,退回水桶押金的一半30元,杜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押金收据作为购买大桶水的唯一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切莫因丢失押金单引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王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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