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施“332”工程推动老字号振兴发展
来源:大众网 2017-07-21 17:09:00
大众网青岛7月20日讯(记者 靳晓霞)为促进青岛市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传承和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振兴老字号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20日,青岛市商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在青岛市商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被商务部命名的“中华老字号”企业19家,其中,商贸企业7家,工业企业12家,2016年从业人数97362人,实现销售额946亿元。被山东省商务厅命名的山东“老字号”企业10家,其中,食品企业9家,纺织企业1家,2016年从业人数5100人,企业实现销售额28.6亿元。
《意见》中提出,对我市老字号企业实施分类指导、积极保护,提升品牌价值,着力解决老字号企业“缺资金、缺人才、缺创新、缺宣传”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老字号企业规范化发展,传承优秀文化,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把老字号企业打造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金字招牌”。其中重要任务是在“十三五”期间实施“332”工程,推进三个一批,即做强做优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振兴恢复一批;打造三个中心,即标准制定、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中心;建立两个平台,即宣传展示平台、基金发展平台的工作目标。
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孝芝表示,在具体工作措施上,一方面将实施分类指导,推进老字号企业振兴发展;同时,加大保护力度,优化老字号企业发展环境;此外,还将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老字号企业竞争力。
此外,更重要的是挖掘老字号价值,提升老字号文化影响力。主要是支持老字号企业集聚发展,建立青岛老字号数据和实物博物馆,集中展示老字号企业文化和产品;创新和改进政策支持方式,发挥青岛市商贸业引导基金、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等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老字号企业升级改造、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品牌推广;落实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青岛老字号企业协会帮助老字号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培训、品牌宣传、行业交流、传承创新等工作。
下一步,青岛市商务局将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使我市老字号企业焕发出新的活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靳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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