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把汗也罚款? 麦凯乐青岛总店被质疑“管得宽”
来源:信网 2017-07-20 09:08:00
卖场抠脸员工遭处罚
王女士说,这一次遭遇罚款的是与自己同楼层的一位同事,这次罚款之所以会引起大家的“众怒”,与罚款的名目有关。“‘卖场抠脸,站姿不端’也能叫罚款的理由吗?更何况人家小姑娘也没有抠脸,就是天热用手擦擦汗,如果连这也不允许的话,也太不通人情了。”王女士说,这些被处罚的营业员实际上并不是麦凯乐的员工,只是各个厂家派驻在商场的销售人员,就连劳动合同也是与各自的厂家签的。
王女士向信网提供了罚款通知单,同事“抠脸”违反了《供应商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被罚款100元,通知单上还写明“此罚单金额于规定日上缴,逾期未缴纳者次月处以双倍罚金,逾期仍未缴纳则冻结供应商货款处理”。
麦凯乐未做回应
除了这次奇怪的处罚名目,王女士还说这种罚款在麦凯乐几乎天天都有,而且在每个卖区都存在。“理货的时候没放理货牌要罚款,在商场里放原来的包装箱要罚款,天热了扇扇风也罚款,有时候忙着做账没看到有顾客进来还是要罚款。按理说,我们不算是麦凯乐的员工,麦凯乐没有权利对我们进行罚款吧?”王女士说,对于麦凯乐的这张罚款行为,销售人员都是敢怒不敢言,“很多时候我们不愿意给自己的厂家惹麻烦,只能把罚款交上。”
对于王女士反映的罚款一事,信网致电麦凯乐青岛总店的客服科、企划部等多个部门,客服科的工作人员只表示要向领导反映,但截至发稿,信网都没有接到任何回复。
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
对此,信网咨询了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认为向王女士这样被厂家派驻到商场的人员,实际上跟麦凯乐并不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因此无法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调查,“但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进罚款处罚的。”
市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一般的用人单位是不具有罚款权的,《劳动合同法》中也没有条款写明用人单位有罚款的权利,因此这种罚款算得上是“无法可依”,“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共同讨论提出比较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且在双方自愿签订罚款条例等合法程序下,才可以进行适当罚款。”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种罚款行为,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等诉讼程序追回罚款。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责任编辑:王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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