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青州寿康食品公司两批次“凤凰塔”罐头不合格被通报
来源:大众网 2016-11-25 09:39:00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35期(总第7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罐头、水果制品、冷冻饮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772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2726批次,不合格产品46批次。其中,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水果罐头皆因甜蜜素含量超标,遭到通报。
据悉,本次抽检的罐头主要为水果罐头等。抽检依据是《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国抽转移地方罐头中水果罐头的抽检项目包括:铅、锡(限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罐头)、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展青霉素(限以苹果、山楂为原料的罐头)、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商业无菌等。省抽罐头中果蔬罐头的抽检项目包括:铅、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苯甲酸、山梨酸、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二氧化硫残留量、商业无菌等。本次共抽检75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2.7%。其中,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水果罐头皆因甜蜜素含量超标,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被抽检产品为“凤凰塔”牌糖水桃罐头,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青州市东夏镇大袁村,被抽样单位名称为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为青州市东夏镇大袁村,规格为690克/罐,生产日期为20160626,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1.2g/kg(标准值≤0.65g/kg)。
被抽检产品为“凤凰塔”牌糖水葡萄罐头,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青州市东夏镇大袁村,被抽样单位名称为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为青州市东夏镇大袁村,规格为440克/罐,生产日期为20160612,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0.82g/kg(标准值≤0.65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责任编辑:王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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