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麦郎方便面天价索赔获罪 过期产品疏于监管
来源:大众网-诚搜网的微博 2016-04-21 15:45:00
日前,因为四包过期方便面存在问题,黑龙江货车司机李海峰向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今麦郎公司)索赔450万元,该案被称为方便面“天价索赔”案。近日,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海峰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祸起过期酸辣牛肉面
消费者李海峰送货途中,在一家超市购买了4包今麦郎的“诱惑酸辣牛肉面”充饥,食用后出现腹痛腹泻症状。后来,李海峰发现其所购买的方便面已过期将近一年,并且醋包里有明显异物。于是,李海峰向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今麦郎公司)索赔450万元,该案被称为方便面“天价索赔”案。
过期产品自行销毁存疑
那么,过期的方便面为何会继续销售?企业对经销商未销售完导致过期的方便面如何处理?消费者买到过期方便面应该如何索赔?带着以上问题,记者联系到今麦郎公司客服解女士。
解女士告诉诚搜网,如果经销商未销售完或存货导致过期的方便面,由经销商自己销毁,今麦郎不会回收。但是,临近过期的产品(临期2个月),公司可以为商户进行调货。
但是,虽然有相关过期产品的规定,今麦郎仍然出现过期食品贩卖,以及致消费者腹泻的问题存在,凸显今麦郎公司对过期产品监管、处理上存在诸多问题。
另据今麦郎稽核部门员工表示,为了避免过期方便面在市场上销售,今麦郎有着严格的市场稽核机制,会不定期去市场进行稽查。
这位稽查员也表示,因有些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可能会存在稽查不到问题,导致过期产品继续在市场上销售。
过期产品可向经销商索赔
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刘杰律师表示,消费者要理性维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比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支付价款的十倍”数额来进行索赔。
今麦郎公司客服解女士也提醒消费者,因为公司是不允许过期产品流通、销售的,经销商销售过期产品属于个人行为,所以消费者在什么地方购买,可以向经销商索赔。解女士还强调,经销商如果私自销售过期产品,今麦郎稽核部门一旦查到,公司会对相关问题产品没收处理,并对其进行处罚。
索赔过高不构成敲诈勒索
关于“天价索赔”是否违法的问题,刘杰律师告诉记者,并不是超过了这个数额就是“天价索赔”,或者绝对不行,如果发现了重大质量问题,天价索赔也不是全无道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消费者索赔过高本身并不构成敲诈勒索,倘若商家不同意消费者的高价索赔,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在法治和理性的轨道上化解纠纷。
刘俊海告诉记者,企业在遭遇消费者高额索赔时,应淡定从容,虚心倾听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并真诚地提出公平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而不宜简单地将高额索赔一概视为敲诈勒索而诉诸刑事手段。
关于“天价索赔”被判刑的问题,诚搜网特约评论员郎丹柯认为,经销商为了减少损失或因疏于管理,对已经过期产品,继续陈列、销售,食用了这些过期产品导致消费者受伤害,产品的经营者和生产者应该负全责。因此,今麦郎公司应对过期产品妥当管理,加强对经销商供货监督,避免类似黑龙江货车司机李海峰向今麦郎天价索赔案的再次发生,确实保护消费者消费安全。
责任编辑: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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