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 两年投资两千万
来源:大众网 2015-11-13 14:39:00
大众网青岛11月13日讯(记者 李敏)今年,青岛市市南区出台了《青岛市市南区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区财政计划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投入扶持资金2000万元,为市南区发展养老服务的“有意者”提供大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提升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据了解,对新增床位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在享受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每张床位4000元给予建设补助;对于当年装修改造、更新设备、完善消防设施并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对采取社会化运营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评定等级标准给予扶持,最高扶持8万元;对具有一定规模且运作良好的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奖励30万元;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社会组织每服务1名老人每年给予2000元补助。通过分层次多形式的资金支持,兴办一批高中低档相结合的养老机构,建立高效便捷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和优化。
对获得青岛市、山东省名牌的养老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采取租赁、改建等措施,建设1处200张床位左右的养老机构,实行管办分离,推行公建民营、鼓励品牌养老机构连锁经营,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硬件差、档次低的问题,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的需求。
在辖区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每100张床位配备1名专业社工,采取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方式,协助养老机构开展专业服务,区政府按每个岗位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辖区内养老机构中取得高级、中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并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本、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对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从业满2年以上的,分别给予3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通过购买岗位服务和实施岗位激励,加快培养一支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解决养老护理员短缺、养老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对由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的为老服务项目,计划年投入资金100万元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扶持,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公益型养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解决社会组织自主性发育不足的问题,提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能力。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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