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装价格与结算价格不符 维客:以标牌为准
来源:信网 2017-01-16 15:45:00
信网1月13日讯,近日,市民赵先生向信网反映,1月9日下午,他发现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维客海运城购物中心里面的新鲜生活保暖绒里手套出现了外包装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的情况,因此赵先生认为超市存在价格欺诈的行为。对此,维客海运城购物中心的张经理告诉信网,手套外包装上的价格相当于一个厂家指导价格,实际价格应以超市标牌为准。
1月9日下午,赵先生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的维客海运城购物中心购物,无意中发现超市所售卖的新鲜生活保暖绒里手套外包装价格与超市标牌价格不符,这让赵先生很是疑惑。
“手套外包装上面有一个价格,是9.9元,超市标牌的价格是11.9元,我不明白同一件商品为什么会有两个价格。”赵先生说。
由于想探明手套价格到底是按照外包装结算还是按照超市标牌结算,赵先生便购买了一副新鲜生活保暖绒里手套,结果发现超市是按照11.9元来结算的。“这我就不明白了,明明包装上厂家已经标明了价格,说明它就值这个价钱。那么超市又是根据什么来重新为手套定的价,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价格欺诈呢?”赵先生说。
对于此事,赵先生希望维客海运城购物中心能够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信网致电维客海运城购物中心的张经理了解情况,对于赵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张经理解释称,新鲜生活保暖绒里手套外包装中的价格,只是厂家的指导价格。“就像方便面包装上都有一个建议零售价格,但是实际价格是以超市标牌中的价格为准的。”张经理说。
那么超市对于新鲜生活保暖绒里手套究竟是怎么定价的,张经理称自己不是定价人员,所以不是很清楚,需要先了解一下情况再作出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那么,超市的行为是否属于价格欺诈呢?信网从青岛市物价局了解到,赵先生所遇到的情况其实并不属于价格欺诈。“根据《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得知商品价格应该以物价局统一监制的、超市中摆放的价格标牌为准,像平时衣服上的价格标牌、食品上的厂家建议零售价,其实是不能以这些价格为准的。所以,根据这些可以判定,维客海运城购物中心的行为并不属于价格欺诈。”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说。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责任编辑:靳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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