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旅游 > 特别策划

青岛极地海洋世界的“文化洗礼”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   2011-04-27 14:25: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用文化立风景创新营销理念

海豚亲吻游客

     随着旅游多元化需求的提高,旅游消费者到景区游玩,更希望能够寻找到可产生“差异”的旅游文化资源,体验到与别的旅游景点不一样的新奇。因此,只有重视文化在现代旅游活动中的核心地位和经济效益,积极挖掘与景区相符的文化底蕴,并通过轻松快乐的形式传递给游客,才能保持景区持续健康发展,才能为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带来飞跃。

    作为青岛的知名景点,青岛极地海洋世界从开业之初,就坚持“用文化立风景”,将无形的“文”通过不同的方式“化”入景区,把海洋文化、海洋科普和海洋生态升华并融合,通过“海洋动物表演场”和“欢乐剧场”两个展馆,以不同的风格展示给游客物种丰富的极地珍稀动物、海洋生物以及或震撼激情或诙谐幽默的动物表演。通过体验式的形式将海洋文化、科普和生态三位一体的升华融合传达给游客,这样,游客就不仅仅是在游玩,更是在和海洋及海洋动物进行一次难忘的“对话”,在轻松快乐的气氛中,激发对海洋深入了解的欲望以及对人与海洋、人与海洋动物如何和谐相处的深层次思考,深刻感受“海文化”的洗礼。

    青岛极地海洋世界在对海洋文化、对极地文化的深度挖掘中,更富有创造性的是积极与现代元素相结合,推出主题年概念,如“2009极地欢乐年”、“2010极地科普年”,根据不同的主题,策划组织具有特色的大型活动。2011年是炫酷时尚的“极地动漫年”,全新改造的动漫主题乐园、精彩的动漫表演以及绚丽的cosplay大赛,将为动漫爱好者搭建一个展示交流、合作发展的良好平台。圣洁神秘的极地、多姿可爱的海洋动物和最酷最潮的动漫元素相结合,相信创意十足、充满文化内涵的产品一定会吸引更多游客的眼球。

    目前,在青岛极地海洋世界,白鲸、海象、北极熊、海狗、企鹅、海獭等珍稀两极动物种类已经达到十几种上百只,各种珍稀海洋鱼类也达到上千种;精彩的动物表演,无论是场地还是风格,也都在不断变化,不断丰富。在可同时容纳3600人的室内海洋动物表演场,白鲸、海豚、海狮表演的节目激情震撼;在可容纳1500名游客的“欢乐剧场”室外表演场,伪虎鲸、海狮、海象和杂技演员奉献的两台不同风格的情景剧轮番上场,颠覆了传统的表演形式。

    青岛极地海洋世界在青岛东部的落成,不仅推动了旅游产业链的发展,更是对周边区域、对所属的崂山区乃至整个青岛旅游的一个巨大拉动。麦岛土地的大幅升值,该区域商业的繁荣、娱乐的活跃、餐饮的丰富、人气的聚拢,尤其值得推崇的是新颖时尚、富有创意的“大型主题娱乐休闲社区”的先进理念,青岛极地海洋世界不只是单纯的旅游胜地,更云集了各类吃、住、游、玩的品牌商家,真正实现了“极地社区”吃喝玩乐的休闲度假功能,为广大游客和市民提供丰富优质的旅游产品。

    旅游经济不是一次性消费,回头率至关重要。极地人需要不断地在品牌创新上做文章,找“卖点”包装自己,同时在产品内容和游览方式上实现突破,对景区背后的文化底蕴进行有效的深度开发,形成实实在在可以解读、可以直观看到的旅游产品;不断为产品注入新鲜血液,增加新的元素,积极打造能够满足市场细分要求和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让游客“来过的再来,来了的久留”。

从当年的不毛之地,到如今的极地殿堂,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正一年一个台阶地进步着。20079月获得国家4A级景区称号;200811月通过ISO90012000认证;20091月,“爱在极地”品牌被评为山东省服务名牌;201012月,获得“中国休闲主题公园创新奖”。从2006722开业至今,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近800万人次,门票销售以每年10%的比率增长,预计2011年将突破千万人次大关。在极地文化、海洋文化中执著探寻的青岛极地海洋世界将收获更加广阔的未来。

>>>相关信息

隋旭光,男,43岁,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2006年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海昌集团四维影院副总经理、海昌集团大连老虎滩极地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昌集团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被评为山东旅游突出贡献人物和影响青岛旅游标点人物;2008年当选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朱文)

王睿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