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即墨买房没成 交40万定金咋只退19万?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7-03-14 15:33:00
近日,市民管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之前在即墨市鹤山路1501号小商品新城买的摊位,交了40万元定金,但合同上只写了19万元,钱打到了销售员提供的一个账号上,后来贷不下款,摊位买不成了,只退了19万元,现在销售员辞职了,另外21万元不知找谁要。
“我是在2014年买的房子,总价60多万,需要交40万元定金,当时找的一个姓孙的销售员,要办贷款,销售员告诉我,定金要交40万,我把这40万打到了对方提供的一个账号上,但是后来贷款没有办下来,后面就出问题了。”管先生说。
于是管先生就要退钱退房,对方只退给他19万元,这让管先生十分气愤:“当时销售员跟我说那个账号是公司账号,就让我把40万打过去,我按要求做了,但是对方公司却说只收到19万,这真是太蹊跷了,当时的销售员现在已经辞职了,真不知道该找谁说理去。”记者试图联系当时的那位销售员孙女士,对方电话是一个外地号码,并且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对于管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开发商青岛誉洲联合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张总,但是张总听到记者反映的问题后,表示此事已经解决了,如果当事人不满意,就去找有关部门解决。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开发商的另一位负责人刘总,刘总表示当时公司的账户确实只收到19万元,这19万元已经退给了管先生,并且也与管先生解除了购房合同,至于当时销售员出了什么问题,现在销售员已经不在了,公司目前也无法去确认和追究。
对于管先生的遭遇,山东文翔律师事务所的刘书峰律师表示,这个问题需要找到当时的销售员来了解情况,建议管先生报案处理,如果是销售员拿了这21万元,那么销售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如果销售员把钱全都交给了公司,那就是公司的问题。
责任编辑:杜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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