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大学生打工没签合同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0-08-09 09:34:00
费三元
每年暑假,不少大学生都选择打工赚生活费。日前,记者采访了岛城5所高校的33名正在打工或曾打过工的大学生,发现超过九成的大学生暑期打工没有签订合同,不少同学还因此吃了哑巴亏。对此,律师提醒 ,大学生打工不太适合签劳动合同,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中对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双方责任义务等进行简单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5月份打工9月领工资
8月8日,中国海洋大学大一学生小刘向记者反映,五一期间,她和同学找了份兼职,到一家公司做促销员,可是几个月过去了,现在只领到了一半的工资。
“之前公司说工作一结束,就给结算工资,可过了一个月也没发 。后来我们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说正在统计工资,很快就发了,后来我们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没发。”小刘对记者说,最后,工资终于发了,可只发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竟被告知要等到9月份才能给。
“这几个月为了这事我们没少折腾,但因为当时发工资是口头上的承诺,我们也没办法。”小刘说,这几个月下来,路费、电话费花了不少,很是窝囊。
不签合同遇纠纷难维权
记者采访了岛城5所高校的33名学生,其中30人明确告诉记者,“没要求过签合同”。
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学院的大三学生初建树在一家包装公司打工,当记者问他有没有签合同时,他说:“我是通过中介找的兼职,交了100元的中介费,还填了表,他们有营业执照,应该没什么问题。”
中国海洋大学的小李找了一份酒店服务生的工作,也没签合同,“因为是朋友给我介绍的 ,所以不好意思要求签合同。”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大部分大学生来说,一般用人单位不主动提,大学生也不会要求签合同。“大学生打工大都抱着积累经验的态度,并不十分计较工作时间和报酬。不过,有的用人单位正是利用大学生这种心理,故意拖欠、扣发工资。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大多选择忍气吞声,不然总不能去打官司吧?”海大的学生小李告诉记者。
可签“劳务合同”防吃亏
那么,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与打工的大学生签订合同?大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又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记者咨询了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代宝义律师。“目前,在校学生并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资格。”代律师告诉记者,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等,员工离职前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对于大学生等暑假短工来说,不太适用。
“不过,大学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代律师说,劳务合同可以对劳动时间、劳动报酬 、双方责任义务等进行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用人单位出现克扣工资、延长劳动时间等情况,大学生可以依据劳务合同为自己“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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