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胶州首例女司机被拘
来源:胶州新闻网 作者: 2009-10-27 15:16:00
费三元
10月20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整治酒后驾驶行动中,共查获5名酒司机,其中包括1名醉酒女司机。
当日13时30分,交警大队六中队在市区福州路与北京路路口设点检查。14时15分,一辆悬挂鲁BV6XXX号牌的白色马自达6轿车由南向北驶来,当驾驶人王某某打开车窗时,民警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经过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7.1mg/ml,属醉酒驾驶。民警遂将王某某带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询问。在中队执法室,当民警向其询问当时情况要求做笔录时,王某某一反常态,称其对刚刚所做的酒精测试不服,要求到医院抽血化验,并且态度极度蛮横,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对民警的询问什么都回答“不知道”,使询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当记者进行拍摄时,王某某非常激动,阻挠记者开机,抢夺记者的摄像机,并对记者进行推搡。民警向其做思想工作,希望其冷静下来,可王某某根本不听民警的劝说,扬言要对记者的拍摄行为进行投诉。16时左右,民警将其带到市人民医院进行进行抽血化验,20时,化验结果出来了,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3mg/ml。面对铁的证据,刚才还很嚣张的王某某立刻软了下来。20时20分,王某某接受了民警的询问,并对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10月20日中午,开酒吧的王某某与朋友一起吃饭,明知道交警对酒后驾驶查处很严,但她抱着一种侥幸心理,经不住朋友的劝说就喝了几杯,饭后又约好和朋友一起到酒吧玩,当她驾驶马自达轿车沿福州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被执勤的交警拦截,当时王某某想驾车掉头逃跑,却被交警当场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10月21日上午9时,王某某接受了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同时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王某某也因此成为了胶州市首例因醉酒驾驶而被拘留的女司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