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张家屯”烧烤肉是正宗?
来源:今晚播报 作者: 2009-12-04 10:52:00
费三元
近日,在胶州市开肉食店的范先生打来热线,说他早在2005年,就给自家的烤烧肉注册了“张家屯”的商标,不过附近好几家熟肉店也一直使用“张家屯”的牌子,让他很气愤,范先生认为自己花钱注册的商标根本没起到作用。
记者在胶州农贸市场对面,见到了范先生的“张家屯”烧烤肉店。范先生说自己做熟肉生意20多年了,而胶州张家屯镇做烧烤肉历史悠久,2005年,他花了4000多元,在胶州工商局率先注册了“张家屯”的商标。
范先生的“张家屯”烧烤肉店挂牌后,生意很红火,不过很快,其他打着“张家屯”牌子的熟肉店也纷纷出现。记者看到,离范先生的店铺十米左右,就有另一家“庄记烧烤肉”,门口摊位上也赫然写着“张家屯”烧烤肉。
范先生说,自己曾找过这些店主协商过,也向农贸市场方面投诉过,不过这些熟肉店依然在使用“张家屯”的牌子。范先生很不解,自己花钱注册的商标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为此,他和记者一起找到了胶州市工商局。
工商局工作人员受理了范先生的投诉,在查看了范先生的商标注册证后初步认定,其他“张家屯”烧烤肉店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
随后,胶州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马上来到与范先生店铺隔得最近的“庄记烧烤肉”,拍照取证后,对店里的工作人员下了询问通知书,同时让范先生提供投诉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他们近期将对其他冒牌的的“张家屯”烧烤肉一一进行调查,如果侵权事实认定,他们会责令当事人纠正并进行处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