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发布全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
来源:人民网 2016-02-01 16:37:00
人民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贺迎春)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本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首次发布工作。已验收通过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自2017年起发布质量年度报告。教育部将适时发布全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
据悉,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旨在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的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应反映本地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教育部指出,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可采取新闻发布会、网络公开等方式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网页上设置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本辖区内各学校和地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教育部将在部网页上设立专栏,公布各省(区、市)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