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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6-08-05 14:41:00

关键词: 《办法》;生活饮用水;青岛市

  大众网青岛8月5日讯记者 刘梅)2016年7月19日,市长张新起签发青岛市人民政府246号令,公布《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办法》于2016年6月15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全文共30条,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监管部门职责、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要求、水质标准、水质检测要求、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办法》中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要求有关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要包括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基本要求、人员健康检查、卫生培训、供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购买和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以及水质标准要求。

  记者了解到,结合目前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法》中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均有较大幅度提高。这将对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行为起到更加有效的惩戒效果和震慑作用,很大程度上提高监督执法工作的效果,更加有力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为今后青岛市各类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依法依规经营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同时为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创新的局面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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