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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才是产妇死亡的核心议题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灏军   2014-08-14 15:44:00

关键词: 产妇 医疗责任 医疗纠纷 核心议题 医院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灏军

  一个良性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应是不“闹”也能达成公正。若是再来个“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必会给未来的医疗纠纷处置树立不好的标杆。

  8月10日下午,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一名张姓产妇,在做剖腹产手术时,因术后大出血死亡。这一事件因“主治医生、护士全体失踪”在网络掀起轩然大波。

  经由媒体的报道,医患双方的对立紧张关系不难窥见:产妇的家属认为,产妇是非正常死亡,医院在抢救方面存在问题。而湘潭县卫生局则否认医护人员全体失踪,称当时“抢救已完成,只是在休息室”。

  有媒体报道称,医患调解正在进行中,家属索赔120万,院方暂不能接受。调解是医患双方的权利,达成调解的关键是双方找到可以接受的利益共同点。索赔金额差距悬殊之下,既需要双方在化解纠纷上的智慧,也需要双方在达成共识上的相互妥协。

  当然,若最终未能达成调解,也有纠纷化解之道——比如诉诸司法。医院对产妇死亡是否应承担责任,如应承担,责任又为多大?这些关键问题的求解都在双方的嘴仗之外。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给出专业的答案,当更具有公信力。

  在医疗责任的确定上,“主治医生、护士全体失踪”并不是判断的关键。在医患关系仍显紧张的大背景下,遇上了亲属死于手术台的残酷现实,家属的情绪失控不难理解。而在家属情绪失控并伴有过激行动的具体情境下,当值医生护士纷纷选择逃离也得到了同为医护人员的网友的同情。不少医界大V就发声支持“要是我,我也跑”。这是医患紧张关系仍无解的尴尬现实,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残酷。

  不管医生护士的躲避或“逃离”有多么令同行同情,我仍要指出,保障产妇家属的知情权,以及在产妇死亡后与其家属保持沟通仍是医院应尽的职责。对于医方来说,出现了产妇死亡的严重事件,不管其中有没有医疗过错或医疗责任,第一要务都应及时与死者家属沟通。在此事件中,医院却绕过就在医院的产妇家属,打电话将病危情况告知产妇所在乡镇,由其转达村卫生室,再转达村妇女主任,再转达村支书,最后传到就在医院的产妇父亲那里时,已经从下午4点多到了晚上8点多。如此七弯八绕,表面上看医院是避免了与产妇家属的直接冲突,事实上,却在激化在场家属们本已爆发的情绪。这次事件的升级,与院方的危机应对不当有很大的关联。

  而对于死者家属来说,第一要务理应是查明死亡真相,告慰死者亡灵。对手术室破门而入,在医院设立死者灵堂,都是“医闹”的具体表征。纠缠于“医生失踪”,对于医疗责任认定也没有丝毫促进作用。媒体对此过度渲染,也在客观上转移了医患关系紧张的核心议题——医疗责任。一个良性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应是不“闹”也能达成公正。若是再来个“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必会给未来的医疗纠纷处置树立不好的标杆。在自媒体时代,湘潭这一事件的最终化解,一定不在那些医患双方仍然存在的分歧,而在于为客观、公正解决医患纠纷提供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初审编辑:祝新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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