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 > 经济新闻 > 青岛财经资讯

增值税征税率调至3% 青岛纳税人年减1.2亿

来源:大众网   作者:张艳   2014-07-01 08:14:00

关键词: 征收率 减税 增值税 简并 公平税负

  大众网青岛630日讯大众网记者今天从青岛市国税局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税率统一调整为3%。此举是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的重要政策举措,有利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积极意义。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的现行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项目主要包括: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自来水、和生物制品,征收率由6%降为3%;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征收率由4%降为3%;旧货以及特定固定资产,由按4%征收率减半征税改为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等试点服务,保持3%征收率不变。

  根据初步测算,简并统一征收率后,我市将有近400户纳税人受益,年减税金额约1.2亿元。2014年下半年预计减税6000万元,其中,自来水行业减税效应最为明显,减税金额约2000万元。政策出台后,青岛市国税局抓紧时间对现行的相关征收率政策进行了梳理。更多详情请登录青岛国税局网站下载最新政策信息,学习了解。

初审编辑:祝新
责任编辑:安玉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